大家關注印傭被虐案的進展及希望羅姓疑犯早日歸案,居然有些人在網路上作另類反調,說女疑犯是新移民出身所以與香港人無關。
首先,關注印傭被虐是基於香港不容許向弱勢施以任何暴力、虐待及剝削,這才是重點。說因為新移民出身的人犯罪所以罪加一等,這是不正確的,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是香港人、美國人、英國人…任何施暴者犯的都是同一的罪行。
如果罪行是以出身來量刑的話,那香港本土出世的人同樣對人施暴,那就可以有雙重標準對待?而假如出身論成立的話,那女疑犯同樣用出身論指「印傭出身更低賤」來為自己辯護,那是否就等於是合理辯解?施暴與虐待是應該?
而說新移民犯罪就與香港人無關又是否適當?
在印傭被虐案揭發同時,亦有一宗是涉及中大副校長對女傭施虐的案件。其次,傭工在港被虐以至其他形式的剝削、不合理對待,絕非是個別事件。這絕對是與香港的外傭制度有關,與香港人有絕對的關係。
香港的外傭制度,一直使外傭人權的狀況受威脅。那會有人因為要報案,而首先要支付代理一筆費用?而那會有人凡遇上官非都必須就違約而賠償?又那會有人就算自費都不能租屋居住?未見官先打五十大板,香港外傭的情況就是如此。
正正是這樣的制度,才導致有悲劇接連發生,香港人又甚能說與自己無關?更遑論把責任完全推向新移民。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