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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政府三大罪狀 硬砌置業階梯 基層青年勢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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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2013及2014年施政報告-建屋單位數字目標比較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在1月14-15日期間在立法會門外通宵紥營,反對梁振英政府「搭建置業階梯」,強迫青年做樓奴。可是,政府冥頑不靈,在2014年施政報告中,慫恿「中低收入階層及青年…自置居所…」及「重建房屋階梯」(第143段),使基層青年成為政府及地產商樓奴之外,別無他途。我們感到非常憤怒,列舉政府三大罪狀:

罪狀一:玩弄數字

政府在本年施政報告中,首次透露未來十年興建各類房屋的具體分配比例。我們發現,梁振英政府是在玩弄數字,指「未來10年的公營房屋供應,將較政府去年的承諾增加36%」(第144段);其實只要與上年施政報告比較,就發現大部份增加的單位,都是與天價樓市掛鉤的居屋,由平均每年4,250單位大幅增至每年8,000單位 (見表一)。公屋增加幅度非常低。現時公屋輪候冊總宗數有近24萬,即是說,政府肯定無法在十年內,滿足所有輪候人士居住公屋的需要。可以預料,為削減公屋輪候宗數,必定收緊申請資格,例如定期覆核「配額及計分制」申請人入息及資產,推行專上學歷申請人扣分制等,間接剔除青年申請公屋資格,迫他們買樓。

罪狀二:長遠「私營主導」

從表一的比較亦可發現,要達致長遠房屋策略的建屋目標和分配比例,政府必須在十年內供應190,000私樓單位,不過,本年施政報告透露「未來5年私營房屋單位平均每年落成量約有13,600個單位」(第140段),即共68,000單位,按此推算,再之後5年(2019至2023年)政府須供應122,000私樓單位,即每年24,400單位,比公屋平均每年20,000單位還要多!由此可見,政府盤算逐步減少公屋的比例,五年後由「公營主導」變成「私營主導」。

罪狀三:迫公屋居民買樓

政府開宗明義要「重建房屋階梯,讓有能力的公屋居民購置居屋,騰出單位給有需要的基層市民」(第143段),即是政府將會採取各種威迫手段,例如收緊「富戶政策」,迫使公屋居民,特別是住戶中有在職青年的家庭,投身私人樓市。以華富邨為例,政府打算在重建華富邨後在該地一帶供應11,900公屋及居屋單位。按施政報告第144段提及的比例 (約71比29),重建後的原華富邨一帶只會有8,500間公屋(見表二)。即使假設所有華富邨居民都能原區安置,都至少會有500住戶 (約5.5%)「被置業」,成為天價居屋樓奴。在可見的將來,政府必然採取各項措施,分化居民,迫使部份住戶選擇置業,承受樓市風險,而不能在公屋中安穩生活。

表二:華富邨現時住戶數目及推算重建後的單位數目

因此,政府在本年施政報告中,清楚顯示它玩弄語言偽術,以「供應主導」包裝一套「公退私進」謀略,並企圖透過慫恿置業、堆砌置業階梯、收緊公屋政策、分化居民、歧視青年住屋需要等手段,迫基層及青年買樓,成為政府和地產商的奴隸。歸根究底,特區政府才是房屋出現「外來需求、投資需求和投機需求」(第139段) 的元凶!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一再強調:住屋是基本權利,並非可供投機炒賣的商品,然而政府倒行逆施,以種種政策、措施和輿論,特別是所謂「重建房屋階梯」,分化市民並迫使基層和青年投身高風險私人樓市,身陷長期負債的囹圄,淪為地產商的奴隸,踏上不歸路。

我們要求政府:

1.立刻撤回研究專上學歷公屋申請人扣分制;
2.撤銷公屋申請非長者一人配額及計分制,停止對青年住屋需要的歧視;
3.大量增建公屋,並提高單身及家庭申請公屋的資產與入息限額;
4.恢復包括租金及租住權保障的租務管制,保障未能入住公屋市民的基本住屋需求;
5.停止推行任何慫恿置業的政策,以免刺激樓價並令地產霸權問題惡化;
6.研究推行非商品化房屋,讓市民可以安居而不必受置業風險的影響,打破地產霸權對市民生活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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