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志遠(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專任導師)
俗稱「棚仔」的欽州街臨時小販市場行將被強行清拆,引起布販與民間人仕,甚至不同院校的時裝設計學生強烈的不滿。表面上,事件又是典型的保育與發展的衝突;但看深一層,內裏更反映著香港庶民營生空間的萎縮危機。
食環署在今年八月中,貿然繞過諮詢區議會,單方面向棚仔21個(九月已變為20個)牌主正式宣佈,行將收回布販市場作出其他發展。這絕對與梁特強推「見縫插針」,趕建房屋的連串造施有關。
事實上,據深水埗區議會的資料顯示,規劃署早於2013年已在未有諮詢布販的意見下,強行修改棚仔的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並交予房屋署興建單幢居屋。表面上,取締約200個(實為192檔)布販的生計,換來200個居屋單位似乎是划算的(因為房屋問題嚴重的確已眾所周知)。但這次「見縫插針」卻真的插到布販的大動脈上去了。除了布販市場外,附近的長沙灣熟食市場近月也因出租情況欠佳,而有機會被收回作其他發展用途。
深水埗等舊市區的土地發展方向是:1)發展商及市建局聯手重建舊型大廈,遷入付得起的中產階級; 2)政府回收公共用地(市場及公園等),改建公屋/居屋; 3) 遷入更為貧窮的輪候居民於社區更邊緣的地帶。最終,政府只是進行窮人大遷徙,造成空間的排拆。這情況就如新界東北只許富人打球(高爾夫球),不許農民耕種一樣,觀照著的都只是政策的偽善。政府只是想要逼令市民陷入不是放棄公共房屋,就是要清拆棚仔這種無可選擇的困局當中。政府刻意製造發展與保育的對立局面,根本就是居心叵測。
看似合理不過的理性規劃,說穿了其實是逆向思維不足。我們需要的其實是,先把私人用地改建為公屋/居屋,再爭奪基層經濟生活空間,以解決基層的住屋及工作需要。
或者,有人會從法律的角度質疑:真正剩餘的60名經營者當中,部份並非牌主或助手,不應有安置補償的資格。但如果我們了解到本港小販政策的發展歷史,或者我們也會改觀(詳見下述大事年表) 。
其實,香港絕大部份的小販都是從無牌轉變為有牌的;不少現時持牌的小販當年都是在慣常的地點一直無牌經營的,只是部份人後來幸運地在不同的年期,補回申領牌照而已。自1973年以降,政府突然拒絕發出任何新的小販牌照,至令牌照數目從1980年代的20,000多個,減至現時不到6,000個,人為地逼使小販變為「夕陽行業」。1978年當時遷到棚仔的牌主,今天全部已年過八十了。他們不是已經退還牌照,便是需要依賴助手合伙經營(下代承斷的不多)。如果沒有了這批「無牌」布販,棚仔或者早已不再存在了。
如果我們真的重視承傳香港的時裝布疋事業,全數安置並重新發牌予現時的經營者,其實十分合理。至於有關棚仔對於香港時裝教育的貢獻,已有不少論者提及,此處不贅。無論如何,棚仔一如其他「非合法」的貧民聚落一樣,代表的正是庶民無機有序的生活經濟及踐行空間,孕育著無窮的可能性。棚仔販之間也演化為獨特的文化群體,具備獨特的行業生態,與附近的社區及顧客群混為一體。
古語有云:貧無立錐之地。在這裏默默打拼三十多年的布販,就像跟棚仔並存共生的大樹一樣,已經將自己的根部深埋土裏,即使面臨風雨,仍立錐於此。或者有人會覺得他們的抗爭無疑以卵擊石;但一石激起千重浪,就讓我們以布為誓,參與10月3日下午三時在棚仔舉行的開放日,共同保育這碩果僅存的庶民營生空間吧。
棚仔事變年表
1978年前 無牌或持牌布販一直遍佈深水埗各地
1978年 因興建地鐵,部份持牌布販遷入棚仔(前英軍軍營),另部份遷往基隆街及汝州街一帶
2007年 食環署要求布販遷往通洲街與豬肉檔混合經營,遭遇反對,而區議員衛煥南提出的分隔遷置方案又被擱置
2015年 未經諮詢區議會下,發信牌主要求收回棚仔,分散遷置或提供退牌特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