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雨傘運動期間高官與學聯的對話嗎? 我印象較深的是譚局長曾經表示過,有意參加特首選舉的人能否得到提委會的提名, 純粹是視乎他個人的拉票及動員的能力, 而不存在所謂提委會落閘或篩選的問題,但只要稍為了解我們前兩界的特首是如何"民主"地產生, 再感受一下當前「一國兩制」的光境, 無論你是否贊成政改, 甚至覺得篩選沒有問題, 都應該很明白譚局長所說的只是官方門面的論述,實際上只要任何有心參選的人在嚴重傾斜的提委會中被TAG為不愛港或不愛國, 就算他有動員一百萬人支持他的能力, 他大概都不太可能成為候選人, 這大概就是高官們常常掛在口邊的政治現實嗎? 老實說, 當真有人可以拿下一百萬實票, 這個人在中央眼中恐怕都不太可能是愛港愛國人士, 原因吧, 你懂的 …
我之所之對此有印象, 不是因為譚局長的話特別有道理, 而是他在表達過程中那份誠懇與認真, 簡直是在訴說一個絕對真理。其實譚局長作為一個政府的代表去表達官方的立場也無可厚非,我只是有點好奇,除了涉及巨大私利益外, 究竟一個人要在什麼的狀態下才可以將他所認識的事實(大家都知這是篩選吧!), 自然又誠懇地用另一個與事實幾近完全相反的論述(不存在篩選的問題)表達出來 ? 要做到局長這種公關上的境界, 不外乎兩個可能, 要不他是真心相信當前人大一錘定音的方案是個百分百民主, 不存在篩選的真普選, 要不他就是運用自己在政府修煉多年的官腔大法, 可以不帶半點猶疑又誠懇十足地將知道的一套表達成與事實完全相反的另一套。
當然, 這種官腔大法耍起來還是有高低之分, 很明顯高局長在這方面的功力還是低了點, 雖然有護航的認為這只是一般普通人的情緒反應, 我也很明白, 高局長作為一個普通人總有發脾四的時候, 但當他同時以月入二, 三十萬人工的高官身份代表政府落區聽取民意, 有商有量時, 這樣子對待一個不同民意的挑戰, 還要"忍吾住"地拂袖而去, 作為一個市民又應該如何解讀這個所謂「普通人」的反應呢 ? 若說這只是高局長個人的反應, 那他曾經對一些小朋友說過支持政改的話是否也是他自己的個人意見 ? 如果他是代表了政府, 那政府所謂聽取民意, 有商有量又算是什麼的一回事 ? 抑或, 高局長這個反應才是真正代表政府的立場 : 對千二人提委會代表性的質疑, 在人大框架下就是無商無量, 講完。
能夠以官腔大法將這個無商無量的立場表達得淋漓盡致的, 相信再沒有比林鄭更神的了, 好像早前她在立法會普選方案的小組委員會會議中(信報報導), 重覆又重覆的以官腔大法苦勸泛民轉汰, 說這是議員們的什麼憲制責任, 真攪不清”憲制責任”什麼時候等同於政府要你袋什麼就袋什麼 ? 林鄭又在會中承認市民對政改的意見好分歧, 口口聲聲說要尊重民意的她也承認民意有分歧的時候, 她又以什麼民意基礎繼續神出鬼沒地走訪各區硬推方案呢 ? 在如此分化的民意下, 就算831的框架動不了, 將政改的時間表重新調整似乎才是尊重當前民意的做法吧, 如此硬推硬銷, 高舉出來的民意, 都只是一個打壓不同意見的籍口。好了, 當官腔耍完, 民意牌打完, 林鄭索性叫泛民放下民主訴求的理想, 在她以為的”憲制責任”及無商無量的政治現實之下, 這算不算是跟大家說: 「追求真普選 ? 收皮啦!」(司長關懷基層, 大概不介意這些基層俚語吧!)
至於劉江華 ………….…………………...講完。
回到譚局長表示提委會不存在篩選的問題, 張志剛先生似乎有個很清楚的回應, 他認為在政改方案下,泛民有一定機會「出閘」,但前提是不能反共, 即是說, 候選人能否出閘, 就不再是局長所說純粹是視乎他個人的拉票能力, 而至少有一個只能夠由提委會定斷是否反共的篩選條件了。
其實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 也不應在於泛民出閘的機會有多大, 而是整個制度的廣泛代表性與公開的參與性, 在「不能反共」與中央不信任港人, 甚至是要進一步矮化兩制的緊箍咒下被完全架空, 而高官們就是要將這種人所共知的情況不當一回事地說成是香港民主進步的一個里程, 他們落區又不預早通知傳媒, 錯失了引來”勇武”阻路的籍口, 迫不得已要直接面對群眾時就更顯得倒瀉籮蟹, 畢竟, 你拿著的只是一個可憐的雞殼, 是很難說服別人這隻雞是如何肉厚多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