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注資關愛基金150億,旨在維持關愛基金的穩定性,以推行不同的扶貧計劃,例如居住環境惡劣的N無津貼、資助長期病者買葯及醫療器材、長者牙科治療、貧窮兒童的免費午膳等。驟眼看,關愛基金正在協助大量被安全網排斥的社群需要,,其中涉及不少費用,為它注資似是必要的。其實在2011年前,即關愛基金甫成立時,政務司長唐英年已表明基金的作用:「成立基金的目的絕非將政府的責任外判,而是作為一種補充,並協助我們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1],在網頁上它的目標是:「推出不同的試驗計劃,協助政府研究應否把計劃納入政府的恆常資助和服務」。當然,作為曾蔭權及唐英年政權遺物的關愛基金,梁振英在參選政綱上並無提及過它,亦經常批評一次性措施的不足,以及安全網改革的必要(例如長者殘疾人士申請綜援的單位)。不過,在新政府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中,政府又回到了用關愛基金解決安全網漏洞的老路上。不過,是次注資大筆本金旨在收取更高投資回報,讓基金自行滾存應要的款項,因此該150億不是用作再分配,而是讓關愛基金「千秋萬世」下去的工具。
這策略對社會政策有三個啟示:
1. 制度改革 – 政府不會就關愛基金所顯示的安全網問題,包括排斥性極高的綜援(嚴格經濟審查、標籤、家庭申請)、私有化的醫療系統(葯物名冊、有限的公立醫療服務)、嚴重落後的公共房屋(輪候時間)、去管制化的租務市場(狂飆的租金)、落後通脹的最低工資(衣食行),提供改革的時間表及路線圖。但政府以基金注資的形式為開支封頂,因此關愛基金此後的融資、資助安排,將交由基金「決定」。換言之,政府將資源再分配的角色,名義上交予非官方的基金委員會,但實際上政府仍掌握實權,因為關愛基金已被納入扶貧委員會中。這減低了政府在維持目前的貧富差距上,所面對的認受性危機,因為責任及公眾視線已轉移至關愛基金。
2. 政府角色 – 關愛基金將繼續開發新的項目,以資助更多「最窮最慘最得不到幫助」的社群。這不但漠視了她們被剝奪的社會權利,只能通過突顯其脆弱的社會地位,換取一點的保障。政府未來在提供(廣義)社會福利的角色上,將變得更為剩餘化及碎片化,因為政府與扶貧會、關愛基金的界線日益模糊,而社會無權審批財政使用、選舉基金會及扶貧會的成員。因此這是以碎片化為手段實質集權化的措施(fragmented but centralized state),而大部份半政府組織的委任皆是官商學為主,難以改動現有的分配格局;這對基層勞工更為不利,整體社會制度的設計可以繼續傾斜於資本階級。
3. 財政紀律 – 近年政府在政府開支的增長,不少來自於「非經常開支」,如關愛基金、一次性紓困措施(公屋免租、綜援標準金生果金傷殘金多一個月)、青年福利工作員的職位延續等;「經常開支」包括社會保障、醫療、教育、公務員薪酬等[2],多年來的增長都被壓抑。曾俊華任內多次以「非經常開支」排洪,但「經常開支」上卻仍堅持2條殖民政府及基本法的財政紀律[3]:經常開支增長不可超過經濟趨勢預測增長;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甚或可以經營盈餘,支付非經營開支(如基建)。兩者將社會發展的需要,從屬於經濟增長的邏輯下,嚴重壓抑福利的需求增長,因此近年即使整體政府開支有所上升,但在高度有利資本積累的財政紀律陰霾中,形同「隱性的福利緊縮」。
總的來說,透過將提供生活工資的責任「外判」給不同的基金、扶貧項目,等同轉移政府資源再分配的責任,壓抑社會發展的需要。政府不希望損害既得利益者,只想沿用救濟的方式,舒緩貧窮人口的生活壓力,放棄處理社會矛盾的核心。但當貧富差距不斷擴大、資產泡沫與生活成本不斷上脹,碎片式的扶貧項目形同虛設。要落實更公義公平的社會制度,需要社會投入更多資源,減低惡化貧富懸殊的經濟活動,這取決於改變有利資本不利基層勞工的財政制度。因此,累進性的稅制改革對維持穩定政府收入是必須的。
與其讓政府最初以慈善之名設關愛基金來讓有錢人贖罪,倒不如名正言順向大財團及一眾富豪如李嘉誠加稅。針對暴利、依靠資產泡沫增加巨額財富的活動徵稅,如設立香港版的巴菲特稅,如 “李嘉誠稅”,亦是可行而且公義的做法。
[1] 唐英年,2010年明報觀點版,「關愛基金 民商官三方合作」
[2] 房委會開支及營運基金只計進「公共開支」,而不算入「政府開支」
[3] 公共開支不可超過本地生產總值20%,這是唐英年在06/07的預算案才再次重提,此前殖民及特區政府的預算曾多次超越20%,因此筆者沒有考慮
作者是左翼21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