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前夕,陸客兒童在街頭便溺,港府聲言「包容」,引起港人及社會輿論的極力反彈。尤記得去年紀念「五四運動」時,某位港青在電視上說:「五四精神就是包容和尊重」。此論調引發了全城對「包容」的口誅筆伐。大部份人都不認同五四精神是「包容尊重」。那「五四精神」到底是甚麽?
「五四運動」在中、港、臺三地有不同的解讀。中共一向視「五四運動」為自己「一貫正確」的政治資本,共產黨是最先覺醒「愛國救民」的先鋒隊云云。顯然中共眼裡的「五四運動」是街頭政治運動。但是,當年親歷過「五四運動」的知識份子,到了臺灣後都進行了反思,如胡適先生,極力撇清與那場激烈政治運動的關聯,他眼裡的「五四運動」,是帶有啓蒙性質的「新文化運動」。
再如五四學生領袖羅家倫,遭「怪傑」辜鴻銘指責學生是荷爾蒙過剩的「暴民」,羅曾與辜激辯。但羅晚年在臺灣反思,認為五四街頭運動確實是激憤有餘,理性不足,以「愛國」的名義亂扣「賣國賊」帽子。僅從羅當年所撰〈五四宣言〉幼稚程度就可以想象:「中國的土地可以被斷送,不可以征服,中國的人民,可以被殺戮,不可以低頭」!
有意思的是,學生「外爭國權」,遊行到英美使館遞交請願書,大喊「大美國萬歲、威爾遜總統萬歲」。洋人對此只是敷衍了幾句,以外交辭令打發了學生。學生無處瀉火,有人喊了一句「找曹汝霖算賬」。遂開始了「內懲國賊」,群毆「打醬油」的章宗祥,火燒趙家樓。激憤如此,北洋政府無條件「包容」了。
後來的發展卻非常諷刺。被學生狂罵「親日漢奸」的曹汝霖,在抗戰中被日本人威逼利誘,卻堅決不合作到底;「愛國」喊得衝入雲霄,放火燒趙家樓的學生梅思平,卻當了的漢奸,後被南京政府公審并槍斃。
歷史往往羞於細看。中國人的劣根性除了「強人崇拜」和「聖君情節」,還每臨外患強敵時,喜歡以「愛國」之名,尋找「漢奸」出氣,而非正氣凜然對抗欺負自己的敵人。如因釣魚島事件,懦弱的國人在黑暗的政治體系下,打砸自已人的日本牌子汽車、店鋪出氣。
因此,「五四精神」是什麽,取決于你指的是哪一個「五四」。中共騎劫的「五四運動」,派生出「愛國、和諧」等萬能鑰匙。而真正的「五四精神」應該誕生于「新文化運動」。一言以蔽之,就是「德先生」和「賽先生」:主張理性、實證主義,弘揚人文精神,崇尚自由民主,反抗陳舊禮教和愚昧無知。
所以,要說「五四精神」是「包容和尊重」也沒錯,因為「民主制度」包含了服從多數、尊重少數,包容歧見等。但此「包容尊重」,不包括打破文明底線的行為,如:街屎、殺人、盜竊等,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要說「五四精神」是「不畏強暴、反抗」也對,因為崇尚自由民主,也包含了反抗政治黑暗。說到「政治黑暗」,今天的中共比當年北洋政府更「黑暗」,至於甚麼「愛國主義」,已經臭不可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