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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要義在平等,不是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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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學聯及學民思潮

普選當然重要,但是,提名權被操控的普選,不是人民需要的普選。打破提名權被操控,在於人人皆有平等提名權,這是「公民提名」最值得爭取的原因。

爭取公民提名的策略當然可以百花齊放,但《蘋果日報》2014年5月6日的一篇報道中提及的由余若薇表態是否參與的策略,卻教人莫名其妙。該報道說,「有激進泛民中人」稱,若余若薇表態參選特首,可令市民更齊心爭取「無篩選提名的普選」,甚至由她「領軍爭取公民提名,全面爭取入閘」,但若她不選,「激進泛民」「更可力爭公民提名,因為就算政改拉倒,市民也可能覺得沒太大損失。」

這種觀點把爭取平等的普選制度和泛民中人爭取參選混為一談,並不可取。爭取了平等的制度,人人皆可在平等的基礎上參與,方為上策;但反過來說,即使有泛民中人可以參選了,但如果制度仍不平等,則是否我們就可接受,認可為我們的普選制度?

答案當然是「不」,因為是否容讓泛民某一人參選,有著太多權宜、博奕、計算甚至交易,屬人治而非法治,並不是一個民主社會所喜聞樂見。著眼於平等的制度,方是社會長治久安之策。

再說,余若薇表態參選,是否表示有更大機會爭取到公民提名呢?當然,余若薇的民望,有目共睹,不必懷疑,那麼,為甚麼不是由她領軍爭取公民提名呢?難道她表態參選了,建制派及中央政府就會向公民提名大開綠燈了嗎?這會否太異想天開呢?

我作為一般讀者,竟覺得上述報道和曾俊華日前的網誌多少有一點暗合。政府官員已一再宣稱,不要礙著市民在2017普選,這其實就是預備把「政改拉倒」的責任推給爭取公民提名的人士,上述報道把「政改拉倒」的說法,和這種觀點可謂如出一轍。

這種觀點沒有告訴市民的是,不平等的提名制度,讓提名權被操控,那即使可以普選,也不是完全出於市民的選擇,決不是可以使政府得到認受,從而可以有效管治的制度,像買菜造飯,若選擇只局限於超級市場,不許到街市去,又豈是真正的選擇呢?

其實公民提名之議已是極大的退讓,有人要抄捷徑,走選委會的舊路,那也不去計較了,爭取公民提名,只是想在少數人把持提名權之外,讓公民有另外的途徑行使提名權,以確保平等的參與。真正要「畀條路行吓」的話,是認同公民提名,而泛民中人,須切戒開口閉口以某某人爭取入閘,因為民主要義在平等制度,不是某一人可參選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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