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Peter Wong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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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謀論近年已經成為社會最受歡的思考方法之一。我從不喜歡陰謀論,但不代表任何情況使用陰謀論皆是錯的,也不代表真的沒有陰謀。可是,可以如何證明有陰謀呢﹖這問題在李慧玲事件中再次成為爭議的核心,我們不妨試從論證方法的角度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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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參與過校園辯論活動的人都知道我們有四類常用的論證,分別是類比論證、舉例論證、因果論證及跡象論證,就算參與過的人也可以從其名字想到一二。可是,要推論一個政府(或任何人)有陰謀,除非有確切證據(例如被錄音),否則就只要跡象論證可用。然而,跡象論證是四類類證中最弱的一類。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經常採用跡象論證(Arguments from sign),例如預測股市走勢,也是從公司業績、估值及市場情緒等種種跡象作基礎,但就算你有幾千萬個跡象支持你的看法,也難以肯定你的預測正確。另外,跡象論證也是判斷另一半是否外遇的常用方法,這個在千篇一律的電視劇屢見不鮮,例如男人早出晚歸、不接電話、冷落自己等等都是有外遇的跡象,但無論有多少跡象,結論都只可以是「可能有外遇」,誤會的機會率不會低。要多少跡象才要「捉姦」﹖不同人會有不同看法,也不可能有共識。說到底,跡象不能充當證據。
要判斷政府有沒有陰謀,除非「捉姦在床」,否則即使有千成上萬的跡象也不能肯定。這正是現時社會的其中一個爭拗源頭,例如有人認為李慧玲提出的種種跡象已足以顯示政府或商台有打壓言論自由的計劃,有人卻認為那是無中生有的陰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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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即使證明不到也斷言政府有陰謀是犯了訴諸無知的謬誤,但跡象論證並不代表毫無說服力。事實上,我們也不能期望會經常有確切證據的出現,正如我們不會期望李慧玲會時時刻刻帶着錄音機,三百六十五日、廿四小時將所有對話錄下來作證據。
另外,跡象論證也有強弱之分。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解析其強度。
第一,跡象與結論是否相關﹖反對陰謀論者會認為這不過是商台的內部調動,而陳志雲對李慧玲的批評也不過是為了提升節目質素,與陰謀扯不上任何關係。支持陰謀論者則會認為這些安排都是突如其來的,也沒有先例,絕不尋常。
第二,會否有其他跡象影響論證﹖反對陰謀論者會認為如果商台不信任李慧玲,下手的時機多的是,甚至一早就不會將她調往《從晴朗的一天出發》,也認為如果商台真的要打壓言論自由,為何其他商台時事評論員依然安然無恙﹖這些都是陰謀論者忽視的跡象。支持陰謀論者則認為針對李慧玲的跡象太多,而且都在梁振英上台後發生,反對者提出的跡象太薄弱。
第三,論證可否用作經驗累積﹖反對陰謀論者認為這是單一事件,不能用作經驗累積-以商業機構的內部決定推論政府打壓言論自由完全是穿鑿附會,未來即使再有類似的內部決定也不能推論出政府有陰謀。支持陰謀論者則會重溫歷史,重提鄭經翰、黃毓民被炒,指這陰謀論可用作經驗累積,預測未來。
這三個角度不能為李慧玲事件帶來答案,或者解決支持、反對陰謀論之間的紛爭,但可以幫助整理紛爭。所有陰謀論相關的爭論都可以用這方法來梳理。
(4)
有很多人要求李慧玲提出真憑實據,也認為陰謀論對商台不公平。事實上,任何人遇到這種事都不太可能提出「真憑實據」來,這情況又對誰不公平﹖
另一方面,以上提出的數個關於跡象論證的爭議都不容易解決,對商台的信任在判斷過程中真的能夠左右大局。然而,商台至今的回應能夠給予公眾信心嗎﹖
(5)
的確,跡象論證不是很強的論證類型,但不代表我們不能用。有很多人會從種種跡象看到天災的先兆,他們會認為跡象論證無用嗎﹖他們還要「真憑實據」嗎﹖看到「真憑實據」的時候也是與世界告別的時候了。
當我們有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的真憑實據時,香港已經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