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雨傘運動,衍生出大量的法律訴訟。從黃之鋒的人身保護令,到反佔中的禁制令,都是鬧到法庭,訴諸法律才能夠解決。論最吸引眼球的,當數到曾健超在龍和道被「七警」「暗角打鑊」的案件。去年的佔領運動「龍和道暗角」,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的事件。曾健超被「七警」拘捕後,竟然被抬到一個暗角位,施以拳打腳踢的毆打,過程更被電視台拍攝到,直播到全港甚至全世界。事後,政府一直拖延檢控,直至近日才予以正式的檢控。
政府一直不願意提出檢控,原因一直是稱「案情複雜」,需時整理分析,並需要向海外大律師尋求專業意見。事情一拖便是拖了一年,期間政府和律政司一直三緘其口,不願意交代案件的進展。一年終於過去了,在2015年10月19日,案件終於進入了司法程序。可是,現實是荒謬的,除了明顯犯法的「七警」被控告外,身為受害者的曾健超竟然同時被起訴,涉嫌「襲警」和「拒捕」,襲擊11名警務人員及抗拒4名警務人員的拘捕。律政司甚至把兩宗案件於同一日交予同一名法官提堂,聲稱兩件案件今次的處理法對所有被告都是最公平,亦都是十分合理的決定,絕對沒有任何政治考慮在內。
事件當中有沒有政治考慮,其實是再清楚不過。第一,案件拖了足足一年才正式落案起訴,其目的已經是再顯然不過,就是希望用時間沖淡市民對「七警」的怨恨,從而降低市民對此事的關注,減輕政府和警隊的壓力。律政司採取拖字訣,一直拖延起訴「七警」,堅稱案情複雜,需時研究。事實上,是次案發過程經已在各大電視台作出直播,幾可說是昭告天下,那「七警」的所作所為。律政司該研究的,不是如何證明「七警」有否作出毆打行為,而是該研究如何證明是蓄意在執行公職時施以毆打,有否濫用警權,犯下「酷刑條例」。政府和律政司「研究」一年後,卻只以「有意圖導玫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名遠比「酷刑」條例為輕,且是交予區域法院審理,根本不能判處能夠充分反映案情嚴重性的判決,可見政府有意圖為「七警」案降溫,務求把案件對政府的衝擊減至最低。警察身為公職人員而蓄意使他人受到痛苦,根本應該控以「酷刑」罪。律政司卻選擇以另一條罪去控告,且只是在區域法院(可判處最高刑期為7年)審理,不就是有「放生」「七警」的嫌疑?律政司堅稱沒有政治考慮在其中,何以服眾?
第二,政府控告紀律部隊成員,本來不是甚麼的新鮮事,屢見不鮮,亦不會引起市民懷疑政府會偏頗警察,因為紀律部隊成員被告上法庭,都是干犯了一些與政府立場對立的罪行,例如貪污和瀆職。今次不同的是,警察是在執行政府的政治決策時,犯下了彌天大罪,更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犯下此罪。前任「一哥」曾偉雄沒多久前才訓示警隊「沒有做錯到」,過沒多少天,便鬧出毆打事件。政府為了保着警隊士氣,更要保着政治工具的可靠性和功能,一定要保着「七警」的安全,不能夠讓警隊感到被政府遺棄和不得到支持,最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最大的維穩工具。所以,政府不斷的抹黑曾健超,意圖把「七警」的襲擊合理化,更意圖塑造「七警」成為事件的受害者。一切發生的事情皆因「佔中」令警員壓力過大,才出現警員「不能受控」,再加上曾健超挑釁在先,警察在「忍無可忍」下才動手報復。律政司再在撤銷起訴的情況下,突然重新檢控曾健超,其目的更是昭然若揭,在社會上營造出一種錯覺,就是曾健超犯錯在先,才惹怒了警察,以挽回市民對警隊的形象。律政司堅持只從法律角度考慮檢控,如何讓人信服?
第三,「七警」的命運與港共政權緊緊相扣。「七警」執行的是港共政權的最高指示,若果「七警」的罪名成立,意指港共政權下達的命令根本上違法,港共政權必然會受到牽連,動搖其執政的能力。想當初928時候,警隊以雷厲風行的姿態對抗示威者,堅持維護他們口中的「法紀」。至十月,發生了「暗角」事件,警隊執法的道德力量便全然潰敗。梁振英政府依靠的是高壓統治,每每要求市民「依法守法」,意圖把香港管治成一個「警察社會」,嚴格的監控市民的生活。梁振英眼見警隊的執法權受到挑戰,自己的「梁朝」地位受到衝擊,很自然的要千方百計去穩定軍心和維持警隊執法的道德力量。「七警」案,無疑是對警隊的一個重擊,梁振英更會是扭盡六壬,用盡一切的手段,不管是行政手段或是政治手段,去干預案件,把「七警」的控罪給打掉。
「七警」案是近年來香港最為轟動的一件案件,揭露出警察在幾十年來,根本未有任何進步,依舊是動輒用私刑「招呼」疑犯,甚至在審訊室中施以拳打腳踢,嚴刑逼招。在數十年的進程,警隊卻是沒有隨時間過去而變得文明。「七警」案曝光後,律政司和政府,甚至能夠摒棄「法治」信念,把政治元素滲入案件之中,視我們終審法院上的泰美斯女神像為何物?泰美斯女神百年來屹立在舊終審法院上,顯示着香港法律超然的地位︰在法律下人人平等,司法機關在任何處理案件時絕對不會有任何非法律的考慮。今次事件,顯而易見的,在考慮「七警」案時,律政司把政治因素考慮在內,如何能夠維持番香港的「法治」傳統?如何能夠捍衞司法獨立?泰美斯女神看見香港的司法系統衰退至如斯狀況,定必會掉下眼淚,把她那塊代表着大公無私的蒙眼布哭濕。那塊蒙眼布,只怕代表的,可能是泰美斯不願再看見香港的司法系統。
香港,還配有泰美斯的守護?
作者︰阿恩
90後教育工作者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