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議決,「等埋首席副校長」始討論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任命。主席梁智鴻表示,校委會認為副校長將成為首席副校長的直屬副手,因此候任首席副校長亦應參與有關的人選討論;梁智鴻更明言,如新首席副校長認為毋須這位「助理」,可不設這個副校長。
「等埋首副」的決定立即惹來強烈批評,譏為全民都覺得係荒謬。盛傳陳文敏教授是該副校長唯一候選人,佢認為校委會的有關解釋難以令人信服,7月8日在《明報》發表題為《能力還是政治?》的文章,指負責教學和研究及學術人力資源的三位副校長均向首席副校長負責,三位副校長均獨當一面,不是所謂首席副校長的助手。陳文敏並表示當天有份參與決定的校委會成員不少今天仍在校委會,但似乎對當日的決定有點善忘。
7月25日,逾百名港大畢業的醫生聯署,致函予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認為校委會「等埋首席副校長」是違反常理、不合邏輯、荒謬,對這場副校長委任的鬧劇,感到不可思議要求解釋。梁智鴻「從善如流」,7月27日向港大成員發表公開信,解開「等埋首副」之迷。
梁智鴻解釋重設學術人力資源副校長一職的背景,指校委會屬下的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於2013 年9月的會議,認爲需重設於同年6月會議中提出的「副校長」一職協助首席副校長,並提交文件建議其具體職務範圍需由首席副校長決定。校委會在2014年1月接納建議,並決定將該職位的職銜改為副校長 (學術人力資源),以「協助首席副校長處理學術事宜」。該副校長一職的確屬首副的「Assistant(助手)」,陳文敏如果善忘,應該查證校委會2014年1月28日的會議記錄。
梁智鴻在公開信又解釋「延後的含意」,表示6月30日的決議不是解除該職位,亦不是摒棄物色委員會的推薦,而是把有關項目暫時擱置,以待徵求新任首席副校長的看法和意見。「有關項目」是包括該副校長是否需重設和人選推薦及任命,「等埋首副」並非只是延後處理任命。
梁智鴻已經表明,如新首席副校長認為毋須這位「助理」,可不設這個副校長。新首副是由物色委員會推薦,不是由校委會自己招聘,陳文敏質疑校委會「等埋首副」的決定,就是要找到個願意答應取消副校長職位的首副,陳文敏名符其實小人長戚戚。
重設學術人力資源副校長一職,是「協助首席副校長處理學術事宜」,其具體職務範圍需由首席副校長決定。該副校長一職是因應前首副錢大康的需求而重設,錢大康是物色委員會成員,2014年11月已決定離任港大,正常做法,物色委員會應暫停遴選工作,待覓得新任首副並聽取其意見後再作決定。
校委會「延後議決」的決定,是對物色委員會發話,而不是針對推薦的人選。「延後議決」是表明未聽取新任首副意見之前,不應討論其副手的任命,深層意思就是認為物色委員會不應於現階段推薦人選。而校長馬斐森則希望自己的管治團體能盡快完整組成,港大任命事件,是校務委員會與物色委員會意見分歧,也就是校委會與物色委員會主席馬斐森意見分歧,誰是誰非?你懂的。
人無釁焉,妖不自作,只有當人違背常道行事,妖怪才會產生。港大管理層處理問題不當程序亂套,結果被有心人食住上,任命事件被政治化風波愈演愈烈。
江湖傳說《明報》是任命風波操盤者,內幕消息特別多。7月27日,前總編輯劉進圖發表題為《權謀鬥爭取代循規管治》的文章,首先炮轟校務委員會6月30日的決定,令拖延了半年的副校長任命被再度擱置。
梁智鴻在公開信強調,校委會是在會議上從校長口中得知有機會最早於今年8月委任首席副校長一職。因此校委會是根據此情況並考慮學術人力資源副校長一職的具體職務範圍後,作出「延後議決」的決定。梁智鴻的解釋,已經表明校委會並非無限期延後議決。3月4日,港大校長馬斐森重申,物色委員會仍未向校委會推薦人選,行政長官梁振英亦沒有就聘任副校長一事與他接觸;梁智鴻在公開信亦表明,物色委員會是擬於6月向校委會提交建議,「任命被拖延了半年」,是毫無事實根據的荒謬指控。
港大招聘五名副校長,四位已經根據物色委員會的建議而通過任命,有傳媒人認定,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就是任命的唯一依據。劉進圖亦表示,物色委員會是經過嚴謹的公開招聘及遴選程序,才作出任命建議,如校委會「不按慣常程序接納」,很容易在司法覆核下敗訴。
「按慣常程序接納」,慣常程序不等於法定程序,劉進圖用字絞盡腦汁,語言偽術的典範。2014年11月26日港大發新聞稿,表示校務委員會於11月25日的會議上議決,委任何立仁教授為副校長(教學),蘇彰德先生為負責大學拓展的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只是推薦,校務委員會須經過審議和議決然後任命,如對推薦並無異議,則不用投票「慣常接納」,若意見分歧就需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否決推薦人選,法院根本不可能接受司法覆核。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就是任命的唯一依據,傳媒斷章取義偷換概念蠱惑人心。
劉進圖認為「等埋首副」的決定,變相架空了洋校長馬斐森,概嘆校長連一個副手也任命不了,在港大的百年歷史上可算一則奇聞。《香港大學條例》第12條第6項規定:「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司庫、教務長、圖書館館長及規程指定為主管人員的其他人,由校務委員會按照規程聘任。」校長只是校委之一,副校長的人選及任命不是校長一人說了算,校委會通過「等埋首副」,持不同意見的校長馬斐森表示尊重決定。概嘆洋校長被架空,劉進圖絕非代抱不平,而是擺馬斐森上枱,凸顯校委會的決定是何等荒謬,唔知馬斐森收唔收到。
劉進圖在文章「揭露」,為了消除訴訟風險,有人游說陳文敏同意收到任命通知後馬上請辭,故事橋段三歲小朋友都覺得荒謬。得到任命陳文敏如何向公眾解釋請辭?如有中間人游說,不可能只有陳文敏同劉進圖兩人知,就算有人存心阻止陳文敏做副校長,都冇重量級人物咁乜低B會做中間人。梁智鴻和李國章已先後否認委託中間人,斥責無中生有,劉進圖串同陳文敏老作,偽造政治干預的意圖太明顯,只會產生反效果。
7月27日是一個不平凡的日子,梁智鴻發表公開信,《明報》刊登劉進圖文章,《信報》刊出陳文敏專訪,乜咁啱得咁蹺?陳文敏在專訪中「親自證實」,去年12月已獲校方物色委員會通知,已向校委會建議任命他為副校長,連上班日期也定在今年3月17日,合約條款全部談妥。
《香港大學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校務委員會為大學的最高管治團體,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及須執行大學的所有職責。」第12條第14項規定:「主管人員及教師的權力、職責、任期、任職條件及薪酬,由本條例、規程及其各別的聘任條款訂明;但校務委員會可向任何主管人員或教師委予該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權力及職責。」
所有聘請任命和簽約決定的權力都屬於校委會,副校長的權力和職責及任職條件由校委會決定。物色委員會只是負責推薦人選,誰人與陳文敏談妥全部合約條款及上班日期?陳文敏是港大法律教授,如不熟識《港大條例》屬不可思議。3月4日,物色委員會主席馬斐森重申,仍未向校委會推薦人選,陳文敏係唔係老作?劉進圖及陳文敏是否向7月28 日校委會例會施壓?你懂的。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7月27日的公開信,向港大成員解開「等埋首副」之迷,已經將問題講清講楚。港大畢業生議會9月1日仍然通過動議,限令校委會30日內「確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事情是香港大學質素差劣的大暴露,畢業生老中青都咁乜低B,前高官陳方安生及王永平參與其事,亦充分說明兩人都不是政治人才。
2014年11月26日港大的新聞稿已經清楚表明,港大的任命程序,校務委員會是議決推薦人選,而不是確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校友關注組偷換概念蠱惑人心,限令校委會30日內「確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已是侵犯院校自主。20多名校委會委員議決推薦人選,贊成同反對可能有20多種理據;如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必須提供令公眾信服的理由,校友關注組的指令荒誕無倫。
黃傘曾經美麗這個城市的風景,但「雞鳴狗吠」喧嘩了市民的安寧,教人生厭。港大「任命事件」冰冷市民的心情,唔係茶杯裏的風波咁簡單,將是非曲直分明看,人生真偽就有人知,好多人都會原形畢露。遇上政治風浪,醫生也是凡人,應對「外部勢力」的進攻,校委會震騰騰雞手鴨腳,只有招架之功而無還手之力,香港大學處境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