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有記錄以來只用過 UBER 服務一次。就是這麼的一次。
當天我左眼眼角膜受損復發,眼痛得雙眼都張不開,突然地在街上失明,而且眼水長流。路人見狀幫我打了 999,白車就過來了。我問救護員能否送我到有眼科的醫院,他們說不能,依照規矩只可以送到最近的醫院,我別無選擇。
很快,白車送我到醫院,就登記分流。可惜的是,就算排到最緊急,姑娘說都要排 2~3 小時。在那種極痛下,多一分鐘都難以接受吧? 所以我立即拿出了袋中的醫生紙,拜託姑娘幫我打電話到眼科私家醫生。當時我在銅記,要姑娘推我到醫院門口等的士,前往旺角的眼科中心。聖保祿醫院的姑娘人很好,送我到的士站後,就主動收起了我的輪椅,安排保安幫我截的士。
我只能閉目的站著。很快,的士來了,卻說要交更,不能到九龍。
然後,一架,兩架,三架,都說要交更。要過海嗎? 不接。後面不過海的,很快就上車了。我? 就算我哀求著叫救命,的士司機卻睬我有味。
結果一怒之下,我忍著痛,用意志力微微張開無傷的右眼,打開 UBER,鍵入了少許資料,就找到一架車。我忍痛打出了司機的電話,右眼就張不開了。我將我的位置告知了司機,三分鐘後,車就到了。上車後,司機見狀還幫我在途中打電話到私家醫生,安排接應。結果,到了旺角中心,看了醫生,才重見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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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要感謝 689 領導的政府
為我們帶來這麼完善的香港醫療體制
還有這麼的一班有人情味的的士大帝
靠你地班 hihi 真係死咗都唔知發生咩事。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