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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清講楚Q&A,解答市民對政改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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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改討論已經進入白熱化之階段。在這數月來,我們聽到不同的sound bite,其中很多都是今次政改的重點。一般市民聽著可能覺得有混淆的感覺。我們在這裡揀選了八個大家都可能有的疑問,容我們逐一解說:

1)政改方案不完美,但起碼有「一人一票」選特首,為何不「袋住先」?...

如果有真普選當然好。由爭取八八直選開始,幾代香港人已窮三十載歲月爭取民主。但大家有否細心分析,為何那麼多花上數十年心血的人士和團體現在會這樣強烈地反對政府所提出之「袋住先」方案?難道「有票真係唔要」?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是一個欺騙社會大眾的假普選 – 任何獲得由1200人組成的小圈子提名委員會過半數委員支持的候選人,只需向那一批讓他們出閘的提委負責,而非政府所說的五百萬選民。而最令人擔心的是,這樣選出來的特首及其政府,將會有假民意授權;他們會宣稱擁有民主認受性而有恃無恐地推行各項惡法,如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或推行偏頗的國民教育等。而五百萬選民則淪為這種政府的橡皮圖章。

2)假普選?普選都冇國際標準?就算英、美等民主國家都唔係一人一票選首相或總統啦!

世界上確實沒有一個國際認可的單一普選標準。可是絕大部分國家都會認同普選應該包含三項元素:提名權、被選權及投票權, 以達到選民有真正的選擇。很多比香港相對落後的地區和國家已沿用此一準則多年,為何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卻要採用一種只會在獨裁國家,如中國大陸、北韓、古巴和伊朗才出現的假普選制度?英國行國會制,由選民選出代表各選區的下議院議員,每位議員會代表一個政黨,在下議院得到最多議席的政黨將可組成執政黨,而黨魁則出任首相。美國則行選舉人制,首先每州除了由政黨提名外亦容許參選人自薦提名,只要獲得足夠的選民聯署支持即可以成為總統候選人;選民根據自己喜好投票,得票最高的候選人將可贏取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最後由五十州的選舉人以該州投票意向選出正、副總統。我們歡迎香港政府任意採納其一,因為我們深信這兩種制度均可讓任何政治光譜的公民或政黨參選,並不會由當權者或一些社會權貴控制的組織去預先篩選參選人,以確保不同政治取向的人均有機會成為候選人。如選民只能從只有一種政治取向的候選人當中選擇,這並不是普選,充其量只是個當權者操控的假選舉罷了。

3)政府建議將入閘門檻降低,那不是釋出善意嘛?反共者不能出閘亦很正常呀!

無論入閘門檻如何降低都是沒有意義的,因政府準備透過出閘方式控制候選人數及候選人背景。《基本法》第四十四條清楚列明出任行政長官的條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可是近年有很多別有用心的人士為四十四條畫蛇添足。行政長官候選人需要「愛國愛港」已聽了數年,近日前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更公然提出「反共」的人不能出閘。以現時情況,相信只有「愛國愛港」及不「反共」,甚至是「親共愛黨」的人士才有資格成為候選人,這樣強加的門檻是否有違反《基本法》之嫌?

4) 中央需要為國家安全而令與對抗中央的人不能當選好正常啫!

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在2004年所訂下之政改五部曲,萬一由與中央對抗的人當選特首,中央也有權拒絕任命並進行重選。況且, 中央應該相信精明的香港人不會選擇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出任特首。

5)中央像媽媽幫你揀老婆又如何?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以只要參選人能夠乎合第四十四條的三個要求,理應可參加行政長官選舉,但特區政府是否利用《基本法》附件一在移動龍門?政府不是娘親,更加不是「阿爺」或「老闆」。中國憲法第二條規定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才是「老闆」! 況且香港已信奉自由婚姻多年,怎麼可能走回頭路呢?謹記「勉強冇幸福」!

6)學生默書不能由零分跳到一百分?

電話在香港已運作了差不多一個世紀,可是在中國很多偏遠地區,由於資源貧乏,上世紀一直未能鋪設固網電話。由於科技一日千里,近年無須再投放大量資源興建龐大的固網網絡,可直接採用無線技術,利用智能手機通訊。這和很多不同例子說明,特區政府所建議的循序漸進並不是必須,相反可能只是自圓其說的藉口。比較很多已實行普選的國家和地區,香港市民的教育程度相當高,選民有多年的投票經驗,政府亦有一個成熟的投票及點票機制。只要中港政府願意實施,2017年的香港其實完全可以擁有一個完善的真普選制度。

7)「袋住先」等於「袋一世」?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年四月在立法會公佈政改方案時明確表示,行政長官實行由全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選產生後,即已實現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若這次政改方案獲通過之後,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已達成,不會再有任何誘因去改進。再者,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亦堅決表示人大委員會831決定是絕不改變, 甚麼「個人票取代公司票」、「白票守尾門」等等小修小補亦不可能。還未真正通過的方案也如鋼板一樣完全無修改的空間;在沒有「時間表」,亦沒有「路線圖」的情況下,我們憑甚麼能相信將來可以有改進?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於五月三十一日在深圳與議員會面後更表示,831決定的效力不只限於2017年特首選舉,它是長期有效的。這已清楚確定這個方案將會是「袋一世」!

8)現在願意「袋住先」的民意稍微領先,泛民議員應該尊重民意接納政府提出之方案。

經過一個月來雙方的論述,支持「袋住先」的民意大幅下滑。以三間大學所辦之滾動民調,差別收窄至兩到三個百份點,在統計學上已可當成平手看待(誤差幅度)。而更重要的是,這個對香港未來有舉足輕重的決定,政府不應以達致五成一大多數為目標就強行通過。當有四成民意,特別是高學歷、專業人士及年輕人,強烈反對這個方案,政府實應認真檢視問題。政府不斷指控泛民未能提出有效方案,實屬誤導;尤其很多溫和泛民,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香港2020方案,十八學者方案等,均符合人大的831框架內,但當局對這些建議完全沒有考慮。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特區政府實應責無旁貸提出各方均能接受的方案。

作為升斗市民,我們憑一己之力可以有甚麼貢獻?

* 市民應清晰了解政改的細節,最理想是有自己的立場。
* 多與自己家人、朋友、同事/同學溝通討論,使更多人對政改有正確的觀念。
* 市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用電郵或傳真向代表你的立法會議員表達你對這次政改的看法。
* 參與我們思言行「一人一信」全民行動,支持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否決此政改方案,堅拒「袋住先」! 網址: http://goo.gl/forms/ZcA1u2o2mi

思言行 -- 慎思敢言,以言赴行
Email: civilrenaissanc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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