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四十五條賦予港人「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特首」的權利。但中共及港共政府不肯依法給予此權利,透過涉嫌違憲的831決定,以假普選欺騙之。其背後原因,人所皆知。無他的,如果香港行到真正的民主制度,共產黨又豈能全面控制這金融都會?中國人有樣學樣的話,中國共產黨又豈能千秋萬代?
其實,人所皆知的事,何不開門見山,將自己心裡所想說出來?基本法而已,中國政府不是一向崇尚人治,背棄法治嗎?明刀明槍地違憲,對中共政權來說,又算得上什麼?為何要偷偷摸摸攪這麼多小動作?只是怕迫到香港人上街暴力抗爭,令這隻生金蛋的母雞連蛋也生不下吧。
於是,中共身邊的擦鞋仔便爭相各施各法。食君之祿,擔君之憂,真是好奴才。最近,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就去走出來,表示香港不適宜,或者沒有可能實現西方式、完全自由開放的民主,和「泛民係希望爭取呢樣嘢呢,我自己覺得除非中國唔再係社會主義嘅國家,否則我睇唔到有任何機會。」
為什麼陳弘毅認為香港不適宜,或者沒有可能實現西方式、完全自由開放的民主呢?我不清楚,但似乎就是因為:中共唔俾囉!不過,我想知道你是否忘記了一國兩制?香港可保留資本主義經濟和生活方式,而民主制度是資本主義的產物,中國是否社會主義國家又關香港有真正民主政制何事?
還有,社會主義就不能行民主?你沒有聽過北歐那種社會民主主義嗎?只是中國那套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其實是獨裁加「國家資本主義」,又扮什麼社會主義呢?中國改革開放後,有推行充足社會保障和收入與財產的合理分配嗎?你不如老老實實充說出事實:除非中國唔玩獨裁,香港咪有得輕輕鬆鬆行民主制囉!
不過,陳弘毅對此直認不諱又何妨?你看那些藍絲?他們根本不介意獨裁,不重視公民權利。就算你行奴隸制,只要你給他們飽飯吃,他們也應該會舉腳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