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已經有人勸戒陳弘毅教授,應該遁入空門禪心修佛性,唔好再教法律呃飯食誤人子弟,可惜陳弘毅貪慕虛榮更享受做奴才的樂趣,繼續禍害人間。
《香港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發表多篇文章交功課表忠心。在「《基本法》與一國兩制反思與前瞻」的文章中,陳弘毅表示「一國兩制」的設計,原意是實現「兩制」之間一種互惠互利的「雙贏」安排,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以英倫普通法為基礎的法治制度,回歸後得以延續能夠維持香港繁榮安定,並對國內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現代化作出貢獻。
陳弘毅認為,二十五年已經過去,今天中國大陸成為世界上數一數二的經濟強國,香港對於中國整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已經大大下降,「變幻才是永恆」,在中央政府與香港社會可能有不同意見的課題上,香港的議價能力也相對減弱。陳弘毅的立論,一國兩制的「兩制」,是以經濟實力的對比為依據,中央咿家財大氣粗,香港人在思考「一國兩制」的現況和前景時必須正視,唔好阿支阿咗。
陳弘毅仲話,香港實施符合「國際標準」的西方民主,在提名階段採用完全自由開放的行政首長普選的制度,有可能危害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8‧31決定」的指導思想,就是不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士當選行政長官,否則中央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拒絕任命當選人成為特首,就會出現如李飛先生所說的「憲制危機」,香港社會也可能出現比「佔中」更嚴重的動亂。
陳弘毅口多多口疏疏講多錯多,聽佢講嗰個就一定係傻。一國兩制不是「兩制」之間一種互惠互利的雙贏安排,「一國兩制」的設計,鄧小平最大心願是和平統一中國,原始意念是和平統一台灣。
香港從英國殖民統治回歸,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為使香港人接受回歸,中英簽訂《聯合聲明》,規定回歸後五十年內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是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普通法制度得以延續的根本原因。國內走向市場經濟,是實行計劃經濟失敗的結果,與「一國兩制」的構想不存在任何關連,陳弘毅經常口噏噏當秘笈,習慣性吹水唔抹嘴。
「一國兩制」不單純是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區別,香港的一國兩制,除保留原有資本主義和普通法制度外,最主要的內涵,是將香港原有政治體制通過《基本法》加入一國原素,最終達至符合一國原則的兩制,雙普選就是要達至「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一國原則。
中國憲法第二條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國家的權力屬於人民,實現人民主權是中國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一國兩制,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高度自治權,因此不能實行人民代表大會。自治權屬全港市民共有,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最終由全體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實現人民主權的方式,《基本法》規定的雙普選,是地道的中國式民主,不是什麼國際標準的西方民主。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訂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規定。」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是附件一第一同第二任過渡性產生辦法的規定,不是普選辦法的規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都規定「漸進有序普選有譜」,普選模式是依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一國原則規定。
第一同第二任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產生循序漸進的「序」,是擴大負責提名和選舉的機構,增加選民參與擴大行政長官的代表性,循序漸進的「序」是最終達至普選的規則。循序漸進最終達至普選,就是全港選民都成為提名人和選舉人,屬於阿媽係女人的道理。由於必須限定候選人數目,個人提名不可操作,因此規定組成提名委員會,以間接提名形式提名後由全體選民直接選出候任人。
普選行政長官全體選民都有提名權,提名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必須能夠代表全體選民。「8‧31決定」違反第四十五條,亦違反中國憲法第二條的一國原則。附件一規定提名票不設上限,目的是鼓勵競爭,一人能夠全取提名票,其代表性就最廣泛。上樑不正下樑歪,特區政府現時公佈的《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改變附件一的制度性規定,同樣當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冇到。
香港實際情況,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特別行政區,雙普選目的是要達至「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一國原則。林鄭月娥話,特區政治體制的設計,要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和適合香港實際情況。香港是獨立的政治實體?一個月收幾十萬人工淨係識做傳聲筒,電視台重播「大時代」存心攞景兼贈慶,令市民睇到乜嘢叫做蟹口蟹面。
過往三任行政長官的選舉經驗,香港市民有票冇票的支持,都與中央的屬意一致。2017落實由全港選民代表提名,由梁振英對余若薇,「民主派選民」最少一半不會支持余若薇,「愛國選民」百分之八十會支梁振英,香港人的「務實」作風,已注定「民主派」不能當選特首。
香港的外交事務和防務由中央負責,真普選會選出「與中央對抗」的特首,可能危害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絕對是偽命題,完全是掩飾權慾薰心的托詞,侮辱了香港市民亦侮辱了鄧小平。
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長官須由國務院任命,職級等同正部級省長,從國內省長的產生過程,就會清楚看到「8‧31決定」的真正意圖。中國憲法第一條兜兜轉轉規定由共產黨一黨專政,產生省長的現行制度是等額選舉,候選人由中共中央提名,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授權,須得到過半數票支持才能當選,當選後再由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任命。「8‧31框架」規定行政長官由小圈子機構提名,「中央」希望利用對小圈子的影響力達至篩選候選人,變相實行一國一制。
根據憲法第二條「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法理上只有人民否決共產黨的提名,共產黨無權否決人民的選舉結果,中國的政治制度,任命根本不存在否決權力,憲法第八十九條第十七項已經講清講楚。陳弘毅表示,如果「與中央對抗」的人當選行政長官,中央可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拒絕任命,陳弘毅教授讀什麼法律?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涵義不存在拒絕任命的規定,規範任命權的行使標準是第十五條,明文規定「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法律意義就是依照選舉結果任命行政長官,依照行政長官的提名任命主要官員,屬於中央和香港的憲政關係。陳弘毅刻意逃避第十五條,多篇文章都是心裡明白裝糊塗,以專業名義賣假藥欺騙市民,基本法委員會換屆之時,希望首席法官馬道立為市民把關,一腳將陳弘毅伸開。
劉慧卿要求派糖,中央咿家從善如流,但唔派特供品種大白兔糖,配合劇情改為派波板糖。中央都知道「民主派」冇機會當選行政長官,參選志在做show攞本錢,現時的《諮詢報告及方案》,提名程序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兩個階段,入閘門檻降低,獲得120名提名委員會委聯合推薦即可成為參選人。
俾足機會玩到夠希望「民主派」受落,但中央忽視「泛民陣營」的真正訴求,繼續「爭取真普選」直至2047才是最大利益;中央亦低估部分香港人對法治的堅持,以為恐嚇再加大規模宣傳港人就會跪低。凡是法律權威屈從於個人意志的治國方式都是人治,昏睡百年港人日漸醒,很多市民已經清楚看到憲法和《基本法》屈從於個人意志,林鄭月娥如何賣力,都不可能取得三分之二市民支持。
表面上市民有票比冇票好,但「袋住先」的後果,香港人就可能永遠屈從在人治之下,國家走向法治亦如鏡花水月一場空,堅持法治原則,可能還有機會黑夜黑暗的盡頭就是黎明光明。落實「8‧31框架」方案,對香港對國家都是災難,回歸帶來十幾年的黑暗歲月,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管治威信,正逐步走向歸零。
花費大量公帑於不正義事業搞宣傳,的確不應該。如將「8‧31框架」方案諮詢終審法院大法官的個人意見,有四位法官提出理據支持,就一定會改變市民的看法,「泛民」亦必定轉軚,慳水慳力,值得特區政府認真考慮。
香港今天的亂局,是董建華及曾蔭權奉行「非法也是法」種下的惡果。「8‧31決定」最主要目的,是將中央十幾年的違憲亂政合法化,現屆政府如繼續蕭規曹隨帶領香港跪低,必定為後人帶來更大災難。不能夠或不願意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職權,任何人做行政長官都只會害己害人,梁振英實在應該認真思考知所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