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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項撥款繞過立法會監察納入財案 破壞30年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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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now新聞截圖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破壞常規,將25項涉31億未經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的撥款申請,直接納入2015-2016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一旦財政預算案獲通過,這些項目便同時獲通過。泛民主派議員轟政府破壞常規,鑽程序的空子避過立法會監察。

25個項目包括4個早前曾提交立法會財委會,但最終政府因讓路予創新及科技局撥款申請撤回的項目,分別是中學資訊科技增潤計劃、推行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更換18艘警輪及更換1部重型泡車R12。政府是次繞過立法會的做法破壞過往30年慣例,在提交予立法會文件中以〈需要改變做法〉一節解釋,政府指去年上半年舉行的財委會會議數目已創新高,共召開38次會議,比2013-14年度全年共召開35次會議為多,但已審議的項目只有15項,嚴重影響效率。政府稱「別無選擇」,必須改變做法簡化程序,除上述4項新項目外,政府稱另外11項獲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支持,10項只涉及更換設備,與政策改動無關。

多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當局,公民黨梁家傑指事件的起點,是梁振英為了強行通過創新及科技局,因此改變30年來慣例,鑽制度的空子,撥款申請項目「你話唔洗上(立法會)就唔洗上」。公民黨郭榮鏗指,「聽來聽去都唔知政府的(哪些撥款項目須提交立法會財委會)準則」,「鍾意唔過財委會就唔過財委會」,工黨李卓人亦批評當局「無規無矩」。

人民力量陳志全批評,政府的態度是財委會有時間便審議,無時間便「塞曬落去財政預算案」,他指更換設備的項目「唔係壞左個燈膽換返個」,而是有變化的,政府的做法損害議員的審議權。梁繼昌亦指,所謂的「更換」或會涉及改變裝備、配置及折舊政策,同樣涉及「政策改動」。梁繼昌亦指政府是次做法模糊經常性開支及非經常性開支,「係咪將稅務大樓清拆重置的幾十億都係『更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回應指,而基建項目及設立基金也必須獲立法會財委會通過。

獨立議員黃毓民批評,項目審批緩慢的原因是行政霸道。「極權政府就最有效率」,民選的議會一定沒有效率。他表示財政預算案「一定拉布」,政改亦不會讓政府輕易通過。

建制派則指原因為泛民主派不斷拉布,工聯會黃國健指「塞車梗係兜路」,陳婉嫻指是次政府改變做法是「少見」,但認同是一個「兩難」,亦特別點名一些項目如「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的第二階段發展計劃的顧問研究」「係需要傾既」,又指「行政主導當中有D野係需要諗既」。吳亮星亦支持政府做法,指很多業界問項目何時通過,立法會「拉布」的情況已令公眾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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