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次輪諮詢已結束,下一步將是政改第三步曲,政府提交議案由立法會表決通過,此篇將會介紹立法會的表決權。
在一般情況下,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6條規定,立法會議案表決分兩類:
(一)由政府提出的議案,只需得到過半數出席議員贊成便可通過﹔
(二)由議員提出的議案或修訂,則雖進行分組點票,即直選議席和功能組別兩組均同時獲過半數出席議員贊成,才可通過。而立法會主席只會在正反票數相同的情況下投下關鍵性一票。
然而,一些重大議案如修改基本法、修正《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修正《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產生辦法、彈劾特首等,則依照《基本法》附件一所列明,須取得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現屆立法會全體議員人數為70人,因此是次政改必須得到47位議員的投票贊成才可通過。
根據目前的立法會議員派別比例,建制派議員30人、泛民主派議員27人、無黨派議員13人。建制派早已表明會無條件支持政府提出的任何議案,而大部份無黨派議員的政治取向亦傾向建制。按此推算,若所有無黨派議員均支持政改議案,政府仍需得到4位泛民議員的票數,才能通過政改。
故此,之前有不少消息推測政府會向哪些議員「撬票」,亦有不少功能組別的選民自發組織(如:醫學界、護士、前線資訊科技人員)發起不同的聯署行動,要求其功能組別的代表議員表決時跟據業界的意願投票。同時,全體27名泛民議員在3月9日發表聯署聲明,表明必定否決831框架下的假普選政改方案,並要求全國人大推翻人大常委的831決定。之前盛傳為「撬票」對象的莫乃光、葉建源、馮檢基、梁繼昌、李國麟、湯家驊亦加入聯署。
政府預計將於4月提出議案,以求7月立法會休會前表決。是否袋住先,接受假普選,就看議員們如何把守這最後一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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