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展開就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方案第二輪諮詢,期間有學者提出「白票守尾門」方案。而什麼是「白票守尾門」 ? 是否可行 ?
「白票」是指選民於投票中沒有按程序選出任何候選人,而刻意不填劃選票。在民主選舉中,投白票的原因可以是選民想表達對各候選人、其所屬政黨,以至該選舉制度的不滿。投白票不等同廢票,廢票只是錯填之選票,而白票則是有立場地不作選擇,意義跟拒絕投票相近,都能夠削弱該選舉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有學者提出的「白票守尾門」的方案是,若提名委員會提出的二至三名候選人,選民都難以接受,就可以投白票,即放棄選擇任何一位候選人,選擇「以上皆否」。若白票數目超過選民的一半,該次選舉就視為無效。該學者亦提出兩個重選方案,一是提委會可選出任期較短、例如兩年的「臨時行政長官」;另一是原地踏步,繼續沿用現有的選舉方法選出行政長官,下一屆再以普選產生新一任行政長官。
所謂「白票守尾門」的意思就是由選民掌握否決權,守住尾門,當提委會提名的候選人不合符民意時,不讓任何候選人成為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
在大部份的選舉,白票廢票從來都很少,而白票從來上不具功能性。提出「白票守尾門」等於賦予白票功能性,實際上不只是否決了候選人,亦都否定了提委會的職能和權力,否定了提委會的代表性,否定了這種選舉制度。
不過,「白票守尾門」在實際操作上也很難實現,因為按經驗極少機會有半數選民投白票。如果選民對所有候選人都「投唔落」,那麼可能直接不去投票就是了。如需令大量選民走出來投白票,就必須經過社會的廣泛動員,但即使如此,白票也不容易過半。再者,即使最終白票數目過半,選舉無效也會導致浪費公帑,行政真空和臨時特首更無認受性等更大問題。
香港政改系列
(一)背景及發展篇:http://wp.me/p5Autq-7
(二)立法會選舉辦法篇:http://wp.me/p5Autq-b
(三)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篇:http://wp.me/p5Autq-f
(四)人大831決定篇 :http://wp.me/p5Autq-l
(五)白票篇;http://wp.me/p5Aut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