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第二輪諮詢將於3月7日結束。筆者絕對沒期望政府這場大龍鳳能在831框架下有甚麼作為,因為已經對香港政局死心,所以沒有打算再在諮詢期內向政府反映意見。但好奇心驅使下筆者又瀏覽一下政改網頁,發現網頁對特首選舉的圖文解說有極多誤導之處,無名火起唯有發文希望引起關注。
首先,圖中對2017年特首選舉的描述最大的誤導之處就是將未進入表決程序的831框架作為特首選舉的最終安排。一個尚未通過立法的政改竟然可以堂而皇之視之為老馮的選舉辦法向市民解說2017特首選舉安排,實在好比同人講自己中六合彩頭獎但仍未攪珠一樣可笑。當然政府如何偷拉扯撬泛民游離票自有其政治酬庸的安排,要取得夠票通過政改亦未算難過登天之事。然而政府就老是這個樣子,諮詢其實只是個通知過程,你要就要唔要就唔好要,無第二個方案,一聲Bye拍拍屁股走人,將責任以爐火純青的職場卸膊操卸得一乾二淨,仲大聲夾惡話他人不配合云云,「今次我真係愛莫能助」!
其次,就是玩弄字眼,「推薦/提名/投票」、「參選人/候選人/當選人」,政府為求蒙混過關,玩弄語言偽術已經成為常態。筆者相信十個香港人有九個半搞不清楚以上字眼在政改中的意思。簡單地說明,現行特首選舉是兩個關卡:一)取得八分一提名出閘成為候選人,候選人原則上無上限,即最多八位;二)取得二分一選委票候成為當選人。而建議的2017的特首選舉是三座大山:一)取得少於八分一提委推薦成為參選人,即約八位;二)只限二至三位參選人入閘變成候選人,即由八位篩剩二至三位;(三)必須取得二分一提委票入閘才能成為候選人。最後一座山是閘中之閘,如果只有一位候選人取得二分一提委票,即該人會自動當選,市民一人一票投票都省了,慳水慳力,又可以挾普選之名為所欲為,好比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君不見曹操被稱為曹賊?皆因奸雄玩弄政治把權而遺臭萬年之果也。就算有規定必須有二至三位候選人,按以下情況,鍾意selfie的民間特首發哥經已取得足夠推薦都無得入閘做候選人:
1. 周潤發
2. 梁振英
2. 李慧琼
3. 林鄭月娥
4. 黃子華
5. 劉德華
6. 李思傿
7. 王小虎
8. 巴士阿叔
識揀一定揀周潤發黃子華劉德華。但現實是政治計算上,中央必定會於背後發功為求萬無一失,令心儀人士必定當選,就如2012年唐英年大熱倒灶一樣,眼鏡跌到一地都係。如果筆者是中央,一定會如此安排出閘:「梁振英,王小虎,巴士阿叔」。王小虎,就算真有其人都只是打手一名。巴士阿叔應該仲LOOP緊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一看出閘結果就知,揀無可揀的市民唯有含淚票投梁振英,就算不投票,在建制的動員下,以掌心雷出擊,必投梁振英。梁振英就能挾普選之美名連任,繼續出賣港人利益。發哥?唯有繼續野生捕獲啦。男神子華唯有入場睇Show見一面啦。劉華就唯有睇住日日去鳩嗚MV代替。(唔好問筆者點解無工聯會人士,因為工聯會必定低頭讓路,筆者相人很少出錯。吳秋北近來提倡引入國安法,筆者認為只是已為邊沿建制政黨的工聯會撈僅有的政治本錢。)
現行第二階段諮詢不是說要考慮甚麼白票守尾門,建立甚麼民意平台嗎?在831的三座大山上多加幾道閘幾個欄有何意義呢?到最後選不到特首,怎麼辦?變成直轄市?基本法沒有說,即如喬曉陽所講,手掌印打不清楚就多打幾次,多釋幾次法,多加幾個附件,香港變成直轄市不再是夢。
政改網頁上的另一幅圖文就不多說了,都是賣千年蟲解藥的寶藥黨或想幫你全家祈福的祈福黨一樣,哄騙無知小市民的糖衣毒藥,信佢一成,雙目失明。只是,可恨我城大部分人都是失明的。
最後,希望大家能在第二輪政改向政府發表意見,即使是發個Email說一句「我要真普選」或者「拒絕袋住先」也好,至少,能在那些以為甚麼也是天賜的奴/乜商會/乜同鄉會/乜聯會/乜協會/乜會物會的所謂的支持意見書中,站起來鶴立雞群,立此存照。儘管願望都可以被騎劫(註),但至少向世界宣告,香港人對真普選的訴求,就如獅子山上的我要真普選Banner一樣,春風吹又生,長存心中!
(政改諮詢電郵地址:views@2017.gov.hk)
註:政府的《近期香港社會及政治情況報告》中第4.01段如是說:「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讓香港如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這亦是本屆特區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標。」然而持續七十九天,推算參與人數達一百二十萬的雨傘運動,正正就是反抗該框架而催生的。政府在報告內連市民的願望都能騎劫,實在比小說更離奇荒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