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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不合理 — 覆蓋大圍明渠項目質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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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蓋大圍明渠項目」打從一開始,其目的都是以試驗方式在城門河上游建上蓋重置康樂設施,從而騰出土地,達致社區發展的長遠效益。新民主同盟區議員容溟舟就此事在沙田區議會2013年3月14日就此提出了數點質疑,得到的回應所歸納出來的結論包括:

1)大圍遊樂場屬於用途地帶區劃中的“住宅 (甲類)”,參考文件中並沒有註明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在騰出的土地興建圖書館或社區會堂設施。在重置大圍遊樂場後騰出的土地有機會劃作住宅用途,而未能用作興建社區設施。
2)政府能在不刊憲、無須先得城規會批准下,將騰出的土地納入賣地表以發展住宅樓宇。

屏風樓問題在大圍一直以來都為人詬病,「名城」和「大圍站上蓋」就是一個例子。「名城」共十二座平均五十層的大廈是名副其實的屏風,而剛剛2014年10月由新世界發展中標的大圍站上蓋項目更可在名城旁邊興建8棟樓高50層的大廈,屆時總共20棟高密度高樓一字排把大圍南北分隔,嚴重影響社區發展平衡和空氣流動。而當大家錯以為大圍屏風樓群「僅此而已」的時候,「項目」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證明政府和沙田區議會有權、有能力無端白事拔掉你旁邊的公園賣地再建一棟高密度大廈,而且完全合法無需徵求你同意。而公園的安置則透過比如「項目」這類發展計劃把政府的盤算掩人耳目。

「合法不合理」的情況在社會上比比旨是,但如果沙田以至整個香港的市民還懷著能夠「獨善其身」的觀念不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本來可以擁有更多的機會都會因為你的冷眼旁觀而溜走。

事實上,「計劃」的根本目的是達致社區發展的長遠效益,所以基本上所有沙田區議員都贊成的,「建多一個足球場給市民那有反對的道理?」,所以泛民區議員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原大圍遊樂場的發展去向問題。下一篇將會討論面對著原大圍遊樂場的發展去向問題,沙田區議員的建制陣營怎樣不把區內市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LoMing
(Facebook專頁「LoMing」和「有傘•友聚 Umbrella Unity」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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