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木子
這幾個夜晚,我們見識到香港警察的強大。我們曾經以為,運送物資是意圖偷竊、用閃光證拍攝是挑釁、手持鋼梯採訪是襲警,已經是會嚇你一跳的創作力量和幻想。今晚,香港警察再讓我們上想聯想力的大師課:攝記走近拍攝是搶槍
正當旺角亂成一團,我們偉大的特首梁振英正在韓國,說要向韓國的創意借鏡。在同一時間,我們的香港警察強而有力的向梁振英展示,說到創意,韓國人遠遠比不上我們香港人,香港人缺少的,不過是一個發揮創意的機會。
看到「蘋果攝記涉嫌搶槍被捕」的新聞,我真的「O嘴」了。究竟在這個浩瀚的宇宙裡,是否真的能找到一個人,會相信一個攝影記者會再採訪期間突然發難去搶警察的警槍?從前,我會相信人有常識,有基本的分辨能力。現在,當我看到葉國謙議員能人所不能,能在片段中看到持鋼梯的工程人員襲警時,我明白,這不一定。
在一眾藍絲帶的言論中,我們彷彿看到成升上萬的李司琪在高呼:「我話係就係,唔駛證據!呢度唔係法庭,唔需要證據,我對眼就係證據!」
當我們把圖片影片給他們看,跟他們說「有圖有真相」時,我們又彷彿看到睿智的李慧琼議員跟我們說:「信就見到證據。」
當我們尋根究底,問他們為甚麼信的時候,我們又彷彿看到他們面上散發著光芒的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也許,警察對他們來說,可能真的是一種宗教。
願榮耀頌讚歸予街上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