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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準校長濫權,不許學生撐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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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於香港浸會大學畢業典禮期間,校長陳新滋拒絕將畢業證書頒予持黃傘的畢業生。作為校友的我,一時驚醒,才發現自己被母校蒙騙了!這種感覺似曾相識,就像中央空降白皮書時的不安心情。

回想校方2010年公佈的大學十年發展計劃,強調「全人教育」的理念在於「確保學生在畢業時具備大學訂定的七項特質」,包括:公民、知識、學習、技能、創意、溝通、與群體。明言聲稱「大學教育最重要是幫助學生成為全人,使他們成為有責任感的21世紀世界公民。」

我以為在畢業典禮中手持黃傘的同學,不止在於知識、學習、技能的成長,更以其創意的表達方式,關注社會群體的生活,敢於為社會的不公義發聲表態,盡其作為世界公民的責任,是道德力量的表現。正正展現出我校優質的教育理念,亦是母校校訓「篤信力行」最好的明證。

因此,校方必需給出合理的交代,究竟陳新滋校長是基於什麼理由拒絕頒予持黃傘的畢業生畢業證書的?

無疑,畢業典禮是莊嚴的儀式,但也只是停留在家事──校園是為家園──的層次;但學生為國事、為天下事的公義與良知撐起黃傘,難道不是更加莊嚴的事嗎?

陳新滋認為學生不「自重」;但陳新滋也過於「自我重視」自己的政治立場了。畢業典禮是屬於每一個學生的典禮,並不是校長表現自己政治正確的舞台;而畢業證書是每一個同學用他們的努力、心血與無數不眠的日與夜──還有學費──而賺取回來的成果。更重要的,是每一個學生都擁有他們權利,以他們自由、獨立與不同的方式去領取他們應得的畢業證書。校長在這一時刻,只是作為校方頒予畢業證書給學生的代表,把學生的成果交還到學生的手裡。這是作為校長的一種責任與義務。

但陳新滋卻把畢業證書看成是他自己「恩賜」給學生的禮物,與中央空降的白皮書同出一轍──「朕不給,你不能搶;也不存在剩餘權力。」但我們要的不是權力,而是公民的權利,一個人的權利。即使陳新滋個人不認同個別學生的行為,但也沒權力拒絕頒予畢業證書,打壓學生的自由與獨立,剝削學生領受畢業證書的權利。

當然,「篤信力行」也就先看看你「信」什麼與「不信」什麼。以陳新滋如此專制霸道的行為,相信他心中「篤信」的只是專制的權貴與利益。這一切,當然被在權位者看在眼裡,也算是陳新滋為他日後的高薪厚職與前途似綿鋪路;也許還能為他搏得權貴的歡心,贏得政府日後的資助與擴建校園的地皮。

那天,白皮書讓我明白「一國兩制」的真義。如今,陳新滋讓我明白校訓「篤信力行」與教學理念「全人教育」的真正意義──原來浸會大學的「中國特色全人教育」並不包括:培養學生作為俱國際視野、俱責任感的公民教育;使學生擁有獨立自主精神素質的獨立思考教育;使學生俱備批判性的思考與創造性的革新思維的創意與藝術教育;教導學生明辨是非對錯、並鼓勵學生為社會的不公義勇於挺身而出的道德教育。

有鑑於此,從今以後浸大應該把「公民」與「創意」從教學理念中剔除,確保學生在畢業時,具備大學制訂的工廠流水線般大量生產複製的「中國特色全人教育」特質,使畢業生成為盲目服從的「中國特色公民」,為社會大量生產一批批無視道德、喪盡良知的道德犬儒;大量複製一堆堆只管北望神州、唯利是圖的投機者;為為禍人間、危害社會作出「貢獻」。

原刊於:《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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