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8日警方施放催淚彈到今天,葉劉淑儀議員終於發表可達議員基本水平、稍為值得討論的言論(與其之前的言論相比),實屬可喜。原因可能是有警員犯下不可辯駁的錯誤、良心發現或上頭的命令,反正就不深究了,還是看看那些比其他建街派有水平但不難反駁的論點。
葉劉議員說“每日聽到不少響亮有餘,內容欠奉的口號,例如「真普選」、「無篩選」、「中央政府背信棄義」等”,其實這句說話本身也是沒有內容的,我想像不到這世界有口號可將論據和理念完全表達清楚,而近年最為“響亮有餘,內容欠奉”的口號可說是新民黨的「講真話,做實事」了,有人可告訴我這句口號是什麼意思嗎?
又說“我不懷疑他們(示威者)的動機”,這跟過去十多天的無證據兼無聊指控完全不同。但你自己忘記說過什麼,不代表所有香港人都會忘記,這裡我就不引述你那些無稽的動機指控,但在你正式道歉並收回之前,“我不懷疑他們的動機”並不能代表你的最後立場。
葉劉議員經常引用美國只有Natural born citizens,即「生而為美國公民」才有參選總統的資格,意指美國總統選舉也有某種“篩選"或限制,從而證明“愛國愛港”也是合理要求。問題是「生而為美國公民」是一個極其客觀的要求,於法律上完全可以驗證,愛國愛港呢?為什麼那1200個人可判斷一個人是否愛國愛港呢?如果葉劉議員可以為“愛國愛港”下一個客觀而法律可驗證的標準,相信大部份港人都可以接受。如果你做得到,就更不需要什麼提委會了。
的確公民提名是否國際標準或是否符合基本法具爭議性,但很多議員、政黨、學者和法律界人士都提出了很多公民提名以外的方案,請葉劉議員除了指出公民提名的問題,也回應其他方案是否比人大決定更符合普選的意義。
葉劉議員也經常說,英美選舉的參選人需要經過多輪初選,剩下兩至三名候選人供國民選擇,希望合理化港式“篩選”。這裡就不糾纏初選和篩選這些名詞,引用城市論壇主持人謝志峰先生的一句話,稍有正常頭腦的人都知“篩選”是指官方的不合理初選。英美選舉的初選是非官方的,是正式體制外不同政治理念的人各自推舉候選人的方法,跟人大決定中的官方正式初選完全是兩碼子的事,所以人們才以“篩選”形容其官方性質。即使沒有這個官方初選,不同政治理念的人都會有自己的方法非官方地推舉候選人,不用你去操心。不知葉劉議員是否視這為自己論點中最強的一個,在此奉勸不要再提這樣低水平的理據了。
葉劉議員曾公開讚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李飛“顯然受過法律理論和邏輯分析訓練”,但綜上所述,葉劉議員自己則明顯沒有受過法律理論和邏輯分析訓練。
之後葉劉議員提到施放催淚彈,她和政府用的官方名稱是催淚氣體。又是名詞問題,不糾纏了,就跟你們的說法,改變叫法並不增加其合理性。綜合葉劉議員過去十多天的說法,她指示威者的行為並不和平,所以有需要施放催淚氣體,並指外國警察也經常施放催淚氣體,暗示香港人雙重標準或少見多怪。示威者是否和平是一種主觀感覺,你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感覺,也不是說用催淚氣體就一定是錯,正如葉劉議員所說,在越南船民暴亂和韓農示威時香港警察使用催淚氣體並沒有太大爭議。但問題的真正核心是什麼程度的衝擊,對應警察可用什麼程度的武力,網上搜索一下,就可看到韓農所用的武器遠非雨傘所能及,更別說外國示威者的破壞性和致命武器了。還是那一句,有電腦就上網看一下,不用對香港示威者這種程度的衝擊雙重標準或少見多怪。
最後,葉劉議員指“雖然不少泛民人士不斷強調示威者只是舉起雙手,十分和平,但這可能只是一個假象,因為有警員表示曾受到示威者暴力對待”。這句說話也是毫無意義的,對解決事件全無幫助,因為“雖然不少建制派人士不斷強調警察只是守衛防線,十分克制,但這可能只是一個假象,因為有示威者表示曾受到警察暴力對待”。我明白你需要支持警隊,我個人也十分體諒大部份前線警員,但有水平的政治人物在這個時候根本不應再互相指摘,挑起仇恨,正如我也認為以語言暴力攻擊葉劉議員的示威者十分不對。另一方面,作為民選議員,是否也應該檢討一下為什麼會受市民如此對待,我們對作為尊貴議員的你期望更高,如果不是為了化解矛盾,就少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