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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民主派團結就要回到爭取公民提名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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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載於《蘋果日報》2014-2-8 網上論壇版

按:標題其實由原本的要民主派團結就要回到爭取公民提名的正軌被蘋果日報修改為爭取公民提名重回正軌,不過不要緊,刊載了就好,因為這篇文章只是略為修改了小弟在社民連文宣講開又講的文章,合乎成本效益。

最近民主黨舉行決志佔中大會受到追擊,民主黨指出追擊行為破壞佔中運動、令市民對佔中運動失去信心。民主黨絕對有對追擊行動提出批評的權利,但沒有逃避回答「公民提名、不可或缺」訴求的權利。其實,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最近接受傳媒訪問時就正正道出了民主黨為何連番受到追擊的核心問題,他表示認同並加入「佔中先鋒」,但不認同民主黨對公民提名「不是唯一」、「可有可無」的立場。

李柱銘的講法非常清晰,無論是溫和還是進步民主派對佔中運動並沒有異議,但到底佔中運動只為溫和民主派的「讓不同政見人士入閘」?還是要爭取以群眾利益為最大依歸的「公民提名」?要團結民主派就要先解決這個核心問題,在未解決這基本予盾時,民主黨以致其他溫和民主派就沒有指控他人破壞團結的理由。到底「讓泛民主派的不同政見人士入閘」重要?還是「真正以群眾為依歸的公民提名」重要?相信答案無庸置疑是公民提名。在此,我必須強調公民提名的必要性,以及公民提名應放在優於只為泛民入閘的位置。

公民提名的必要性

1. 抗衡篩選,不能讓市民的投票權成為「橡皮圖章」

公民提名是市民直接參與產生政治權力的方法,亦是立足民主普選的先決及重要原則。試問如果香港市民沒有權利提名自己理想的人成為候選人,選擇只有經過篩選的候選人,那麼投票權就變得毫無意義,選民亦只會淪為投票工具,沒有公民提名產生出來的政治權力亦只是選民比較不反感的產物,而非選民真正認為理想和心儀的人選。

2. 打破政黨壟斷,讓非政黨人士參政

政黨提名當然具備其民意基礎和合理性,但如果提名方式只有政黨提名,只會造成另一種形式的政治壟斷,變相扼殺有意參選的非政黨人士,嚴重違反了民主選舉均衡參與的實在價值。社會上有很多人士認為公民提名只是象徵式的打破壟斷的補足方式,實質意義不大。我們當然不敢茍同,因為對香港現況而言,公民提名就是打破現有政治壟斷和篩選的實在價值。其次,在過往的選舉中,亦曾有非政黨人士成功當選,如2000年的倫敦市市長選舉,獨立的候選人KEN LIVINGSTONE就成功以非政黨人士身份成功當選。不得不提,KEN LIVINGSTONE 之所以要以獨立人士身份參選,正正就是因為當時的英國工黨不推薦他成為工黨候選人,可見政黨提名並非都能推薦出市民心儀的人選。綜觀以上的例子,足以證明公民提名並不只有象徵意義,而是真正實踐民主實在價值的方法。

3. 公民推薦矮化香港市民,繼續讓特權凌駕香港人

最近,有不少學者和社會人士提出以公民推薦方式取代公民提名,企圖混淆視聽、削弱民主派甚至香港市民對爭取公民提名的決心。公民推薦就是讓特權階級繼續延續的「糖衣毒藥」,公民推薦的實則操作就是由全港347萬香港選民有份推舉的候選人要交由1200人嚴重缺乏民意基礎的小圈子選舉委員會以「民主程序」確認才能成為真正的候選人,此提名方式變相成為另一種篩選,矮化全港選民並將小圈子特權合理化和合法化。再略述一下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就更能突顯公民推薦的不合理性,選舉委員會由四大界別組成,當中包括第一界別工商及金融界由26800選民產生300人、第二界別專業團體人士由不足20萬選民產生300人、第三界別來自由所謂的勞工、基層及宗教團體代由17513選民產生300人、第四界別由人大、政協及立法會議員由648首人產生出300人。當中第四界別的政協界更只由91人產生出51名委員,可見其小圈子特權的醜惡。試問一個由全港347萬名選民推舉出來的人交由只有約24萬選民基礎的1200選舉委員會確認,是何等的荒謬?是何第的侮辱全港市民?所以,我們一定要堅守權力歸於人民的「公民提名」,堅拒違反民主原則的「公民推薦」以及其他所有只為爭取泛民入閘的「糖衣毒藥」。溫和民主派要講團結就應先回到爭取以群眾利益為最大依歸的公民提名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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