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的林鄭月娥司長,
司長雖然高高在上,但相信仍能感受得到香港市民對終審法院於孔允明案作出「新移民不需等七年領綜緩」判決的不滿。我們當然要尊重施法獨立,不應再以釋法去推翻這結果。然而政府現時應立即行動,以行政手段減少此判決對香港社會的影響,包括減少每年單程證人數,以及從內地收回審批權。
在第二場人口政策公眾諮詢論壇,司長聲稱以家庭團聚為目的的單程證計劃,得到「大部份市民」支持,請問司長是以什麼統計數據來得出這結果?相反,根據本網頁的投票,超過九成香港市民反對現行沒審批權的單程證制度。投票結果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single.entry.permit/app_20678178440
其實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舉行公眾論壇,其主要目的不是集思廣益,收集市民意見嗎?為何司長要將任何在論壇上的反對聲音「妖魔化」,說成是「不理性」,「不包容」及「排斥」人口增長?司長的理據是,單程證來港人士絕大部分是家庭團聚,這是人道主義的「普世價值」,所以當局不會改變單程證制度。
香港素來是個移民社會,普羅大眾對新移民包容性十分高,要求收回單程證審批權,不應説是「歧視」和「不包容」。環顧擁有「普世價值」的先進國家,基本上都有移民審批權,新移民至少要通過刑事審查,沒可能會讓像施君龍般的殺人犯定居。而且一般對家庭團聚申請更設有要求,申請者要達到一定最低入息水平,或證明有親友會在財政上支持其生活。其中司長早已舉家移民的英國,最近亦收緊了新移民領取福利的限制,要求新移民証明自己有真正找到工作的機會,才會發放福利。而內地各省市亦有戶籍制度,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福利待遇。至於沒審批權,没自力更生要求,短時間內能領取福利的「普世價值」,全世界只有香港才找得到。
我們並不反對真正的家庭團聚,但審批權在內地,批准誰來定居香港都要照單全收,根本無法杜絕以家庭團聚為名,假結婚或以貪污手法買單程證等行徑。孔允明案就是一個典型的單程證例子。2003年與港人老翁結婚,2005年申請單程證來港,翌日丈夫即病逝。孔女士如果真的想家庭團聚的話,丈夫死後便會回內地跟兒子團,而不是為怕麻煩兒子而在無親無故的香港不斷追討福利。
司長在公眾諮詢論壇又指出:「本港每年平均經濟增長達為4%,當中1%為勞動力的增長,另外3%是生產力增長,為了保持香港的生產力,有需要增加人口」。首先是司長的數據錯了,回歸16年來,香港平均每年經濟增長不到 3%,比新加坡的6%少了一半。主要原因當然是政府施政不濟,但其實這也與兩地近年的新移民的質素有莫大關係。新加坡只會吸納能幫他們發展的新移民,例如專業人士或能夠為新加坡帶來新產業的專才。相反,香港吸納的主要是需要我們幫助的新移民,例如低學歷〔超過七成新移民只有中學學歷〕、低甚至無收入的單程證人士。到底這些新移民為香港經濟帶來的是正增長還是負增長,其實存在很大的疑問。新加坡人口只有香港的三分之二,但整體GDP於2011年竟然歷史性超越香港,而且產業比香港多元化,除了金融和地產,還有高科技、環保、石油、生物、科技及博彩娛樂等行業。
司長又重申,本港每年的人口增長率是0.6%,數字偏低,本土的死亡率亦高於出生率,所以有必要靠外來人口提供勞動力。香港人口老化嚴重,我們並不反對新移民,但可否把5萬名單程證配額減半,剩餘的配額用作吸納一些香港需要的高質素新移民?為什麼香港九成以上的新移民都是國內人士,而新加坡可以吸引到像Jim Rogers這些國際級大師? 當新加坡越來越「國際化」,香港則越來越「國內化」。不用等到2046,香港已經完完全全地變成了一個國內城市,不要説與新加坡比較,連與國內其他大城市相比,都失去競爭優勢了!
除了質素以外,試圖以單程證解決人口增長問題卻會加重另一些人口問題。香港人口的性別比率(即男性數目相對每千名女性的比率)將由2012年的869顯著下跌至2039年的744。眾所「周」知,單程證申請人有八成是女性,如繼續無止境地每年吸納數萬名內地女士,將來港女將更難在香港覓得如意郎君。而且青少年只佔2012單程證的13%,即每13個青少年移民,就會帶來87個中老年人移民,不單止無助解決「老化」,反過來是加劇人口老化!
若果香港有足夠的土地資源去容納這些新移民,相信香港人亦不介意多一點新移民。香港平均每人只有130平方呎的居住空間,是全球最低的,亦比新加坡小一半。回歸以來,香港已吸納了超過80萬單程證人士。可是司長貴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及發展局局長的十年間,能預計到每年會有5至6萬名新移民,卻沒有增加供應土地,令到住宅地大量短缺,樓價不斷上升。這令大量中產人士沒能力置業,更沒生活空間和經濟能力去生兒育女。公屋更是想都不用想,輪候冊人數屢創新高至24萬人,每年平均建屋量卻只有1.5萬戶,連每年5萬名單程證人士的需求也應付不來,輪候冊只會越來越長。發展新界東北所興建的53,000個住宅單位,只夠兩年的單程證配額居住啊!
政府是否應該先滿足香港人的基本住屋需求,讓住劏房的都能上樓,才去不斷引入新來港人士呢?司長的丈夫及兩子均在英國居住,置業當然沒問題。但如果司長能紓尊降貴,把自己放在一般中產家庭的位置,沒條件移民,亦沒能力置業,兒女又缺乏上流機會,交税只給別人領取福利,你還會説得出:「團聚是普世價值,不應因樓價高而排斥!」這種風涼話嗎?
政府以《基本法》第22(4)條為理據,指憲制上說明單程證審批權不在香港。然而,有關條文只稱「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重點是「人數由中央人民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單程通行證配額原為每日七十五個,1995年增至現時一百五十個,為何不能重新確定為七十五人個?
司長早前又提到,日後單程證配額用不盡時,可調低配額數目。其實單程證需求本來正在下跌,減少至4萬人。特區政府卻於2011年4月1日放寬給香港居民的「超齡子女」可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連政府自己也不知道港人在內地的「超齡子女」實際數目便貿貿然放寬,是冒了很大的風險。放寬居港權給港人的內地成年子女其實在增加人口老化問題,到底對香港有甚麼好處?即使父母不在人世也有權申請,根本不算是家庭團聚。坦白來說,如果在內地「撈」得好,這些成年子女也不會申請來港定居。如果政府能重新限制「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每年單程證人數可即時減一萬人。
我們初步的要求只是希望能回復到原有的每日七十五個配額,以及重新限制「超齡子女」來港,這一定沒有抵觸《基本法》第22(4)條。至於收回單程證審批權,可以再慢慢與中央政府從長計議。若果政府維持現行措施,只會引發新一輪的高收入,高學歷的港人移民逃亡潮。不斷以低收入,低學歷的「新香港人」去替代這一些移岀香港的高質素人士,又是否得不償失呢?正如曾司長表示,終有一天,政府需要動用財政儲備去支持公共開支,而政府的人口政策正在加快這天的來臨。
我們要重申,我們並不反對新移民,如果這些新移民有助提升香港市民整體生活質素的話。政府現時已經無法解決住屋問題,卻無止境地引入單程證人士,令到問題越來越嚴重。請不要忘記,政府服務的對象是香港市民,應以提升香港市民的生活水平為目標,而政府的稅收(包括司長每年四百多萬的工資)也是來自香港市民,必須合理利用於香港市民的福利。
此致
希望更能代表香港「大部份」市民心聲的:
要求減少單程證 - 審批權還香港人 Facebook 專頁
2014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