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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五指山──論校長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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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許閱

沈祖堯校長的公關形象向來開明,例如他在重大事件上不會沉默,以個人身分支持先前衝擊替補機制論壇的被捕學生,又或是強調「大學生應該是浪漫的」,必須努力嘗試成為通才、實踐人文精神。相比多屆前校長,沈校長的確帶來一陣清新之風。

然而,沈校長上任3年,已發生圖書館清潔工外判和職工被逼遷的事件,而工友作為主角幾乎被滅聲。若還是「膠樽」劉遵義當校長的時代,還可以歸咎於其本人;面對浪漫開明的沈祖堯,作出同樣的判斷就感覺彆扭。這樣看來,真正的問題並非出於校長其人身上,而是在制度之上。現在來讓我們踏上歷史的甬道,嘗試從歷史的脈絡中尋找制度的問題。

中大行政單聲道

在各位眼中,校長應有很大權力去決定校園政策。但實際上,校長本身受著行政架構的官僚制肘。中大行政架構中,擁有最高權力的是校董會,次之是教務會和行政與計劃委員會(AAPC),再下面就是各書院、學院的機關。而在中大擁有對大型政策最終決策權的,就是教務會、行政與計劃委員會和校董會。

我們可以看見,校長在這些機構中只是其中一票,沒有絕對的權力去作出決策。同時,在決策層裡面,絕大部分的人都是擁有所謂「專業」「管理知識」的人;相較之下,同學、中低層職工等就被管理層拒諸門外。其結果是在行政機構中我們沒有權力,因此聲音被忽略,沒有能力改變任何影響我們的政策。例如對於宿舍是男宿、女宿、男女分層還是性別友善,我們乃至宿生「自治」委員會都完全無決定的權力;又例如職工對於校內住宿的問題,也是完全無法參與決定。在沒權力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在體制之外作出抗爭,而這種形式的抗爭很難獲得成效,因此難以對權力作出制衡並阻止不公的政策。而在這種結構下,我們就更容易知道為何以下歷史事件會發生。

高錕──善良的學者

中大五十年來,作風與沈校長最相近的莫過於高錕校長。即便於開放日中受同學當眾奚落,他仍極力保護同學不受紀律處分,可見他對學生愛護有加。然而,善良的高錕校長在任期間,校內仍發生了多宗保健處事件[1],其中一個最為轟動的是「A同學事件」,是他不夠善良,還是有所局限?

88年10月,A同學在上游泳課的時候扭傷腰部,兩日後到保健處求醫,醫生林碧足懷疑斷錯症,表示A同學傷勢無大礙。雖然物理治療師勸A不要參加游泳比賽,可是林醫生仍然沒發出醫生紙,於是A同學應教練要求參加比賽。結果傷勢惡化,終身不能拿超過5磅的物件,也會影響日後懷孕。A同學事後向保健處發出信件要求解釋,可是一年來石沉大海,直到在學生報揭露事件一段時間後,校方逼於壓力才由高錕校長成立小組調查。一如既往,校方「力排眾議」,受最大影響的學生群體在調查小組仍是沒有代表。調查完畢後,報告內容不被公開,A同學也無任何賠償,亦無任何人要為事件負上責任。四年後,保健處再次發生類似事故。可見成立的委員會並不能好好的解決問題;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完全沒有權力去處理這些事情,而只能依賴校長去做。

劉遵義──「膠樽」亂校

遇著高錕、沈祖堯尚且如此,公認無視民意的劉遵義就更為離譜了。在劉任內,發生了「哭中大」[2]和「教務會改組」[3]事件,盡顯制度無視持分者意見。「哭中大」事件源於劉要求各學系的必修科目必須開辦英文班,有其他班次才能用中文授課。事件引起師生激烈反對,認為這樣的政策是放棄中大堅持中文教學、中西文化合璧的理念。校方面對各方猛烈批評,竟然只是公關式地開了一次諮詢會;而會上完全沒有解答各方提問,只是不斷重複官方說法。數月後,教務會便通過「雙語政策報告書」落實政策。

「教務會改組」事件,則是劉在各大專院校精簡教務會的風潮之下,向教務會提交要求改組教務會精簡架構,從200人減到50人。如上所述,教務會權力極大,本身學生委員佔的百分率已經極低(8%),權力又被限制[4],但在劉提出的方案中,竟削減了中大學生會會長的當然席位!而同時,不經民意授權的校方高層(副校長、學/書院院長)卻仍然保留當然席位。換句話說,連同其他教職員,教務會上監察行政機構的成員被大量削減。當時學生極力反對,並提出反建議,要求增加教務會的民主化程度,以及學生的權力和席位。這項建議在全民投票(學生最高行政決策機構)上通過,可是校方竟然完全無視獲得2000多名學生民意授權的建議,方案只是最後因反對聲音過大而擱置。

兩個政策明顯都與大部分持分者有著利益衝突,劉遵義卻強行通過,制度的暴力可見一班;面對制度的暴力,我們顯得那麼蒼白,所謂的諮詢草草了事,我們最終根本無力改變。

並非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

中大五十年的校長們,從李卓敏到沈祖堯,任內都會有著無視其他持分者利益的事情。可以預見只要我們一日不能進入決策層,我們的利益就會一直被忽略。

但是,歷史存在其複雜性,並不是說只要各持分者都進入決策層,亦即所謂的「員生共治」[5],所有問題就迎刃而解。舉個例子,「哭中大」事件並不是單單由校方推動的。一來,「哭中大」事件是整個中大「國際化」的其中一個重要的政策,而「國際化」則是到現今還在推崇的一個大趨勢。再者,在當時的環境中,教資會(UGC,掌控大學6成收入)的撥款條件包括教學素質,而教學素質則某程度上跟能否與國際接軌有關;希望獲得更多資助的校方,就會推動英語教學以提升國際化程度。還有,大學為了爭取更高的排名,會要求教授發表更多可被認可的論文,而論文大多數都要在國外發表才能被認可,因此大學就會更重視英文而忽視中文。另外,外地生很可能會支持增加英語授課班,某些學系亦可能因能增加資助而支持。大學在國際間彼此的競爭、UGC的財政問題以及學生內部不同的意見,這些持分者之間的利益權力衝突,令問題複雜化。

正正因為歷史有著這樣的複雜性,我們毋需幻想員生共治能夠解決全部問題,特別是校外的影響因素(例如UGC)。可是,員生共治能夠讓我們在面對壓力的時候,共同決定怎樣面對,去決定我們是否接受,在甚麼程度接受,而不是單單由校方決定。舉個例子,當UGC要脅縮減資源時,是否可以堅持不放棄中大的理念?而在其他地方削減資源?為甚麼一定要削減學系的資源,而不是在行政人員上?學系可是大學的根本之一啊。這些問題絕對有著討論的意義,可是在現時的制度上,討論的空間被扼殺,最後只有被迫接受校方的政策。

達致員生共治的第一步,是要在大學的行政架構中加入更多學生以及員工代表。而當中,學生更應佔一個足以影響最終決策的份額。這樣加入了決策層,可以讓透明度提高、有實質決策權去影響政策,而不是只能在諮詢上給意見,卻甚至無法得知最後校方會否接納。

期待校長 不如當家作主

港大新任校長馬斐森教授還未上任已經被批評「無知無能無心」,各界對於他上任都有著不同的意見。可是,當中只有極少數提及校長黑箱遴選的問題,而有關員生共治的討論更是完全缺席。到了今天,校董會學生委員方案仍待通過;校/院長遴選仍然沒有學生、工友的參與;我們不能參與決定校園、學系發展,甚至連課程能否開辦都沒有決定權。根據沈祖堯校長所講,校長遴選的條件包括學術成就、行政經驗以及大學理念。可是根據這些條件選出來的高錕、沈祖堯校長,不也一樣會出現很多忽略校園持分者的政策?制度不變,校長再好都不能改變太多。因此,我們應該朝著員生共治的理想進發,依靠的不只是一個沈祖堯/高錕,而是每一個在校園裡生活的面孔,這樣才能真真切切的建設更好的校園。

[1]:詳情可參閱《2010迎新特刊》的〈黑箱之極致:保健處攞命驚魂

[2]:詳情可參閱《2013迎新特刊》的〈Shape Shifter﹕Internationalisation of The 中文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3]:詳情可參閱《立此存照-對中大校政的批評和建議》,中文大學校友關注大學發展小組,2008

[4]:《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4.5A

[5]:詳見另文〈員生共治:校園民主的體現

原文刊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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