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祥華邨昨晚(25日)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決「取消4千7百萬的地底水管工程」及「重選法團管委會委員」,我獲小業主授權出席。據法團張貼的資料,約有200多張授權書,另外,有超900名業主親自出席大會,是祥華邨在2004年成立法團後,從來未有出現過的情況。小業主如此踴躍出席業主大會,正好反映他們對6月28日通過了的水管工程的憤怒及對現屆管委會的不滿。
超過9成出席的小業主投票贊成取消水管工程(5萬6千多份),滿以為成功在望,但大業主房屋署不顧小業主的意願,投下一票反對票(近10萬份),令議案被否決,小業主感到非常憤怒。房屋署代表聲稱如果取消工程,可能會引發違約索償,金額龐大。事實上,房署在6月28日的業主大會上,放棄投票,已經沒有維護業主的利益,令這項近半億工程在充滿疑惑下通過;其次,在8月16日的業主大會,有關暫停工程的議案,房署沒有以引致賠償為由,再次不作表態,結果95%業權贊成暫停有關工程。
但是,房署今次反過來投票,反對取消工程,完全違背了小業主的意願,令小業主無法取消工程,既沒有保持立場中立,違背了讓小業主自行處理紛爭的一貫政策,完全不能接受。
今日網上有人指控民主黨和本人,其實,民主黨是應祥華邨小業主的要求,協助他們要求現屆法團召開特別業大會,要求「取消水管工程」及「重選管委會委員」。為了令小業主們掌握有關重選情序,參選及投票安排,與及在取消工程下的違約風險,我們先後舉行了3次居民大會,每次若有300多人參加。當中,在8月23日晚的居民會中,我交待了律師就水管工程合約的意見,包括業主應就取消工程與否有清晰取態;違約風險賠償可能會超過一千萬;所有協議的賠償金額必須要經過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法律意見亦在8月20日上載在「祥華法團監察組」Facbook。另外,我們亦向小業主詳細介紹了重選管委會的程序及可能出現的6項議決,目的是令他們了解相關程序及時間有限。
由於當晚會議在8時半召開,加上工程爭議問題在上次業主大會多次提出,更重要是,絕大多數業主希望盡快撤換法團,因此絕大部分小業主希望從速處理當晚所有議案,以免舊法團繼續掌權。事實上,是否重選法團由業主決定,根據投票結果,近9成小業主贊成重選管委會,足證民意的一面倒,最終小業主在凌晨成功選出新法團成員。
今日,網上有人指民主黨控制結果,這是對在場近千名小業主的侮辱, 其實每名業主均獨立思考各方意見,方投下自己一票, 只可以説民主黨比其他組織更能體會小業主的不滿及掌握他們的意見,並協助小業主成功重選管委會。而有關地底水管工程,民主黨會繼續跟進,與小業主一同為取消工程而努力。
本人近年致力推動反圍標運動,捍衛業主權益,難免得罪不少人士和勢力。對本人的批評,定當虛心聆聽,但不顧事實的抹黑,本人唯有撰文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