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位教師同工自殺。
一個人要以結束生命來逃離現世人生,背後的原因固然很複雜,但誰也不能否定,與他的工作沒關係。
報載那位同工,喜歡讀書、成績也好,是三所大學的碩士畢業生,視教育工作為自己的志向,教學表現也曾獲讚揚。可惜的是,入行以來卻未能成功進入編制,在教育界浮浮沉沉,近兩年更一直未能找到教席,情緒的困擾可想而知。
坊間常常有種看法,說找不到教席,可以嘗試轉行,再等待機會不遲。說這種話的人,肯定是對香港教育行業的運作沒有了解。也錯誤地把政府的政策失誤,怪罪在教師身上。
教育跟社會上其他行業不一樣,本質上不是一個「搵錢」的行業。教育要照顧的,是整個社會的兒童及年青人,政府的資源投放是不能迴避的。香港政府對待教育,常以為引入「市場」機制、「商業」運作原則,便一定可以做到「成本效益」。事實上,政府眾多政策範疇,教育是其中一個不能以「成本效益」來看的政策範疇。
為什麼呢?
因為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他們的個性、出身、能力都不一樣,在接受教育的過程裡,會發展出不同的可能性,但偏偏教育制度卻為他們劃了一條線作為基準,政府的教育政策便以這一條線來作為衡量「成本效益」的標準。這種無視人與人之間差別的思維,放在教育上,是注定會出問題的。
但在政府的宣傳下,社會不會了解問題所在。
那位自殺的同工,就是這種扭曲政策下的犧牲者。近十年,政府大量提供現金津貼給學校「靈活運用」,但大部分校長都會用來聘請人手,協助學校推行各種計劃,一時間,學校職位名目叢生:合約教師、教學助理、計劃助理、計劃主任、副教師、導師、統籌教師......不一而足。
這些巧立名目的學校職位,不少的工作性質其實跟普通教師分別不大,但是在薪酬福利、退休保障、升遷機會等等各方面,明顯相差十萬八千里,毫無保障可言。但弔詭的是,那些職位的入職者,往往卻是經政府檢定的合格教師,更多是初畢業的年青教師。由於政府寧願給錢給學校,也不願意開編制內的教席,結果新入職的教師,只能無奈接受剝削、接受朝不保夕的威脅。
有很多人會說:各行各業也是合約制,為什麼教師要有特殊待遇?有必要說明一下,教育界的「合約制」是什麼的一回事:合約教師「制度」的問題,是在於續約與否,不一定看老師的教學表現、教學質素。但大家別忽略一點,其他行業續約與否,當與業績、表現掛勾,汰弱留強。但香港教育界,續約與否,看的是政府政策,即使老師做得好,只要進不了編制,老師還是要隨時失業。
又有人會說,身為老師,作育英才,就別太計較待遇,否則何以為學生榜樣?社會上有一群人,邏輯很奇怪,只要你為了理想,就不要太計較收入。所以你做教師,不斷為學生付出就好,不要計較;你要做藝術家,不斷去創作就好,不要計較。我要反問的是,為什麼有理想、願意付出的,就必然要犧牲?現在教師爭取的,並不是額外的東西,而只是本來應該有的東西。如果身為老師,面對不公與剝削也不挺身而出,我們還有何資格教導學生公義?
教育工作是人的工作,教師團隊的不穩定,會一點一滴影響教育質素,這種影響不會一朝一夕立時可見,但當影響已經可被看見之時,破壞已經不能逆轉,社會將要付出更沉重的代價。
在破壞尚未成形之時,政府可有勇氣,防患於未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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