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咁的,某位「姓屈的」專欄作家因為偏向建制及撐警而出名,所寫的文章,其獨特及離哂罩的邏輯,引起公眾關注及迴響。當中就早前《明報》就報導警方誤拘智障男案件一事,陳述報導她發表撐警的言論,指她的文章向受害者傷口灑鹽,引起的公眾反感。結果,那位「姓屈的」就在明報副刊撰文明言對《明報》失望而不再為他們撰文,結果亦造就了周融傾情為支持「姓屈的」專欄作家,發起所謂捍衛言論自由的遊行。
如是者,「姓屈的」不在《明報》撰文,就依舊在某份建制報章上仍然〈心筆在妍〉,大放厥詞,繼續運用她的獨有邏輯說三道四。當然,她的文章一出,針對她言論的意見及文章,仍然不絕於耳。
直到近日,「姓屈的」向另一名專欄作家曾志豪發出發律師信,指曾志豪上月在《蘋果》副刊發表一些關於「姓屈的」的專欄文章,當中圖片及文字對她造成傷害,要求曾志豪在報章刊登道歉聲明及澄清事件,指會保留因事件造成其經濟損失的追究權利。而且律師信提及,專欄所用的圖片中有人高舉批評「姓屈的」橫額,令她感到受傷害;另外文章中部份字眼亦令她感到受損害。
今日得知這段新聞,真想引689講過那句:有時真的忍不住笑……
如果說,曾志豪文中的圖片及文字對「姓屈的」造成傷害,那反問那位「姓屈的」,她那些撐警文章何嘗不是對那些受警方不合理及粗暴對待的人士及弱勢社群造成傷害???又說受害人頂多被警方扣留七十二小時,相比美國警方那些,應該萬分慶幸云云。這種在受害人傷口灑鹽花的涼薄話,稍為有良知及正常邏輯的人是不會講得出口。「姓屈的」文筆,偏幫權力,賤視弱小,自然激起社會強烈反感,當中更激烈到有人戲言威脅姓屈的全家生命的意圖都有出現。
如此的始作俑者,其言論觸及部份群眾的神經及傷口,引起多方批評,根本是自然不過的事。出得來行,預咗要還,「姓屈的」既然寫得出這種令人受傷害的文章,就早應有這種的覺悟,而不是反過來話別人傷害你。這真猶如《頭條日報》早前在社論指議員陳志全在地鐵被兩名大媽辱罵一事是「疚由自取」。
現在曾志豪就「姓屈的」言論發表個人意見,「姓屈的」就小器到表示受傷害,又發律師信又要求道歉又收回言論云云。觀乎她過去惹過的火頭,她有這樣的反應,其實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更顯出她這種狹窄的氣量。
只許屈穎妍諷刺世人;不許世人諷刺屈穎妍……這就是「姓屈的」霸氣。但這種霸氣,同那些專制獨裁的政權同出一轍,難怪保守的一輩對她的文章這麼奉若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