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白田邨公屋重建計劃第二期被揭發未來落成的單位面積「大縮水」,以谷高落成的單位數目,其中2睡房單位面積與2012年落成的第一期同類單位相差60呎。事件揭發房委會自2000年起,應用所謂「因地制宜」的建築模式,不斷縮減公屋及居屋面積至接近人均最低平均居住面積要求(每人70平方呎),香港人一齊「住細D」。
公屋面積十年間不斷縮小
Facebook 專頁「香港公共屋邨圖片集 Hong Kong Estate Gallery」在去年年尾,曾比較過去數十年5人居住的公屋單位平面圖,發現自2000年房委會應用「因地制宜」的非標準建屋模式後,單位面積不斷減少,由1994年落成的厚德邨的43.2平方米,下跌至2014年落成的葵聯邨的37平方米。2008年起房委會更應用「構件式單位」設計,縮減興建成本及時間,同類單位的面積進一步下跌至35至36.1平方米,已經是1991年訂立,人均居住面積七平方米的「底線」。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在2013年7月曾討論「構件式單位」設計,翻查會議紀錄,當時出席的各黨派議員均無注意到單位面積下跌的問題,僅黃毓民曾質疑新設計是否真的比舊設計優勝。
工聯會「揭發」事件疑為選戰
今次白田邨事件由工聯會社區主任林偉文「揭發」(擬挑戰民協現任區議員吳美),他稱今年三月透過同行朋友獲得房委會圖則,發現白田邨第二期重建計劃單位縮小,因此展開跟進。他接受獨媒訪問時表示,房署對自己手上的圖則的真偽從未正面回應,並稱自己因為爭取居民權益頗受組織壓力。林偉文稱希望房屋署副署長親身與居民見面,強調必須修改圖則。
然而簡單翻查公開資料,可見房委會早已公佈四類新式設計的圖則,亦曾於2013年提交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屋邨的建築圖則,亦須經房委會建築小組委員會審閱,翻查最新一屆小組成員名單,主要由工程界及政界組成,當中包括民建聯及經民聯成員。工聯會的黃國健及郭偉強亦分別是去屆及今屆房委會委員。雖然房委會小組的會議紀錄及文件均極少公開,難以得悉各委員的立場及所掌握的資料。甄啟榮及林偉文爭取的對象為房署,並無對準決策機關房委會,亦難免令人質疑工聯會在今次事件中的角色,以及與今年年尾區議會選舉的關係。
政黨全力跟進隔空開火
白田事件被「揭發」後,各有意參選區議會的政團別無選擇,當然是「全力跟進」。民協、民建聯及工聯會皆跟進。民協曾於5月30日到房委會請願,要求立即修改圖則,並建議打通相連單位,舒緩受調遷影響的擠逼戶。民協馮檢基又於5月27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並聯同吳美、衛煥南等九名委會於6月4日召開的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中,反對新單位縮小。現任區議員、無黨派甄啟榮則聯同工聯會社區主任林偉文動員白田邨居民「朝七晚七」佔領地盤入口,阻止工程進行。
無黨派(下白田選區)甄啟榮接受獨媒訪問時指,「佔領地盤」行動為協助工聯會林偉文,批評房署「針唔到肉唔知痛」,強調房署必須修改圖則。他表示參與行動多為附近街坊,老人家及非在職人士,而在職街坊下班後會過來支援,上班時間地盤四個出入口只有約20人佔領,在地盤門口靜坐。甄啟榮強調佔領範圍是公眾地方,又認為此刻劃分建制與泛民毫無意義。
民協區議員(龍坪及上白田選區)吳美接受獨媒訪問時指,建制派動員佔領地盤是各有爭取,希望行動以安全為先,她又表示民協一直有跟進事件,下一步將安排居民出席7月6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馮檢基亦將向立法會申訴部投訴,有個別居民亦已向申訴專員公署尋求協助。吳美補充指,民協已聯絡幾個將會重建的公屋屋邨,組成聯盟應付可能發生的單位縮小問題。
對於解決方法,甄啟榮指房署官員仍未回應會否修改圖則,他相信任何黨派都會反對房署做法,但指民協打通相連單位建議不夠直接。民協吳美接則表示白田居民面對擠逼問題,打通相連單位能避免家庭因人多而須分開居住。
記者前往白田採訪時,發現甄啟榮與吳美的橫額內容隔空開火,吳美回應指近日甄批評她對白田邨公屋重建計劃單位縮小事件不夠了解,故要求她辭職。
民協衛煥南則批評建制派就於立法會與區議會之間立場有異,指建制派支持公屋重建,「落到地區又表態反對」。他同時批評房署為「跑數」滿足公屋單位需求,變相逼使調遷居民「越住越小」,擔心未來全港二十二條公屋重建計劃都會遇上類似問題。吳美亦批評林偉文所屬的工聯會早於2012年通過縮水樓方案,要求建制派在房委會更改縮水方案。
居民:只是爭取應得的面積
留守地盤門口的白田邨居民表示,行動會持續至少一個月至7月8日,等候政府應對。有老人家表示如果調遷後單位面積縮小,同時要應付搬家安置等開銷,寧願死守舊屋,拒絕遷出。聚集留守的街坊一致認為行動只是要討回應有的權益,並非貪心,批評房署此舉對第二期重建計劃的街坊極不公平。問到警方可有介入阻止,街坊表示警方早上曾經來過,但交由甄啟榮與林文偉處理,故不清楚警方實際行動,但強調對警方介入早有心理準備。
白田邨重建計劃由2012年公佈,單位數目將由3,500個增至逾5,900個,房委會除盡用地積比率外,亦曾向城規會申請放寬高度限制至130米。
記者:陳子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