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今日發表聲明,指於八月四日有團體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舉辦一個「支持警察嚴正執法,粗鄙文化遠離校園」的集會並非受《警察通例》規管的「政治活動」。
根據《警察通例》第6章,「政治活動」包括「非為執行職務而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包括向傳播媒介發言)」。然而,在8月4日當日,有退休前休假的警務人員劉達強於上述的集會中公開演說,當中的言論包括:
1. 「各位,我從來都不搞政治,但是今天,我不出來不行了。說什麼也好,我先說第一件事:我今天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第二,雪山獅子旗。中華民國於1912年成立,同一年,六千壯兵於英軍血蹄下被殺害。我們分開自己做什麼?」
2. 「林老師訪問中,楚楚可憐,說她有信仰。我想告訴你:每一天進入荔枝角監房的(人當中)也有很多(是)不同(信仰)的教徒。」
3. 「今天,不是我們退休的警察與民為敵。我們不能讓不義、悖論、歪理進入立法會,以及進入任何學校。」
我們認為,這些言論都是充滿立場及具政治性,如警方認為這些言論沒有政治性,則請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公開交代政治活動、政治言論的定義為何?否則,警方是正在隨意註釋《警察通例》,容讓警方及警務人員隨意公開表達政治意見及立場。本關注組認為,此做法一開將令香港警隊全面失去政治中立性,日後將難以讓市民信任警方會對不同政治意見的人士進行公正的執法。
# 注:原文第二段的「在8月5日當日」有誤,現更正為「在8月4日當日」,在此致歉。
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