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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做錯到!」——民間人權陣線就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的「功績」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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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離任在即,雖然任內創出犯罪率的歷史性新低,但此功績也無法彌補無數之過。曾偉雄的強硬管治徹底改變警隊的執法手段和內部文化,種下難以根治的警權問題,絕非社會之福。警民衝突,是客觀的政治生態所引發,不得歸咎是警隊之責;但曾偉雄的管治卻是激化警民矛盾的最種要因素,其拒絕承認過失的言論和包庇下屬的手段實是挑動社會情緒,縱容前線濫權的力量。今日的警權問題不會因曾偉雄的離任而消散,反之繼續影響警隊發展,左右警民建立關係。曾偉雄絕對是破壞警隊傳統、警民關係的歷史罪人。

眼中只有權貴 視民為敵

曾偉雄獲得建制一致盛讚,評價極高,梁振英更公開地點名嘉許,足見政府高層對曾偉雄的信任。過去四年,曾偉雄一直以維護國家領導尊嚴為首要任務,反之示威者的安全及公民權利卻被忽視,異見聲音被警隊視為「危險品」,形同敵人。2011年,李克強訪港,途經麗港城期間一名穿上「平反六四」汗衫的男子遭四名警員帶走,事後警方以「核心保安區」為由辯稱;「港大818」事件震驚香港社會,曾偉雄在港大校園設下嚴密保安區並區隔示威區,把學生禁錮於後樓梯中,好讓李克強安然進入港大,事後引起各界質疑甚至炮轟,認為曾無法保障示威者的公民權利及人身安全;2012年6月30日,胡錦濤訪港,曾偉雄設下水碼高牆,遠處區隔示威區,並首次使用大劑量胡椒噴霧器。曾偉雄治下,警隊沿用曾上任初期建立的人群、示威活動管制的手段,不但沒有平衡示威、意見表達權利和保安需要,只顧全國家領導的需要而無視《基本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直接以公權力侵犯言論表達的空間。曾雄偉的手段,無疑增加了示威者的行動成本和諧共處理廠家庭主婦女節目單位置於是,同時籍此增加曾的個人威信,得到前線認同,贏得建制的信任;但社會得到的,卻是示威、這論空間的收窄,警隊視民為敵。

強詞奪理 撕裂警民關係

經歷鄧竟成「Sorry Sir」一事,曾偉雄立志「重建」警隊型象,以為警隊必須以強硬姿勢示眾,逐漸建立警察不可挑戰、不可質疑的強權,任內未曾向公眾致歉。曾偉雄致力討好前線,鞏固自身權力和內部威望,即使面對前線執法不公,曾偉雄並非先檢討,後評價,反之是拒絕一切質疑,毫不豫疑地力挺警隊正確。曾偉雄曾以「天荒夜譚」一言拒絕向被濺中胡椒噴霧的小孩道歉;又以「日日戴委任證不如全部著晒軍裝」反駁警員沒有帶上委任證的指控;警員被揭發執行職務期間拍照,曾竟以「你有,點解警察唔可以?」駁之,以普通大眾的標準衡量紀律部隊的專業操守;面對警隊在「雨傘運動」濫用武力的指控,曾卻拋出一句「慈母論」,明顯是挑釁公眾情緒,重申向前線示好之舉。曾偉雄如意落力為前線辯護,也難怪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以「100分」評價曾偉雄,可見曾如何建立自己的威信。

曾偉雄成功「重建」警隊形象,但無疑是錯誤理解警隊作為公僕、執法者的角色,又甘願捨棄警隊過去三十年努力經營的警民關係和信任,只在乎警隊的執法權威。比較過去數任警務處處長,李明逵和鄧竟成明顯較為了解警隊只是執法者的角色而非法律本身,警隊需要承認過失,向公眾問責,不可超越法律所賦予的權限;但曾偉雄力反常態,拒絕承認責任,不但造就警隊自回歸以來最低支持度,失去市民信任,更直接鼓勵前線有法不依,種下不可被挑戰的警隊文化。

帶頭「講大話」 包庇濫權敗壞法紀

2011年麗港城一事,曾偉雄以「黑影論」、「攝影機卡手論」欺騙公眾,以低劣的謊言作為對公眾的解釋,自此曾偉雄不但強詞奪理,更帶頭「講大話」,敗壞警隊誠信和紀律。為了爭取前線的支持,曾偉雄「以身作則」,不作軟弱的事,反之而謊言面對立法會的質詢,表現領頭承擔社會壓力的能耐,形同默許前線越權執法。「雨傘運動」過後,法庭接二連三指出警員作出失實,甚至偽造指控,更有集體寫錯字「夾口供」之嫌,可見前線得到內部的肯首和指導,證明警隊內部的不誠實風氣,不但拒絕認錯,更以假證供欺騙法庭和公眾。作為警隊「一哥」,曾不是以身作則建立專業、守法的意識,親自示範何謂破壞紀律。

縱容濫權 包庇下屬

縱容濫權,包庇下屬也是曾偉雄的歷史罪名。2014年六月,三名參與反對新界東北集會的示威者被捕後,在警車上遭到私刑對待,曾偉雄一反作風,拒絕評論;「雨傘運動」期間,警員接二連手濫用職權,不論是警司朱經緯無故向途人揮打警棍,還是七警私刑毒打曾健超,曾偉雄皆一律低調處理,遙遙無期甚有拖延之勢;涉嫌在處理旺角「鳩鳴」期間無理拘捕途人的西九龍總區副指揮官Duncan McCosh,最終無礙升職,得到曾偉雄的賞識。濫權,是警隊超越法律的行為,是警察違反法律和《警察通例》的罪行,警隊理應積極地回應市民質問和期望。然而,曾偉雄無視內部紀律和法律,縱容前線繼而包庇,只會種下警隊濫權文化,公權力無從克制之果。

「雨傘運動」期間的警權問題極具爭議,警隊不但無意檢討,更把濫用《公安條例》的執法手段成為前線指引,進一步衝突法律低線。曾偉雄治下,警隊引用「襲警罪」、「防礙公職人員執行罪」作為拘捕原因的案例激增,警隊處理「鳩鳴」更濫用「非法集結罪」進行拘捕,更有傳媒報導警隊將會把「三人行」常規化之勢。

政府打手 力打公民運動

四年任期內,曾偉雄的言論主要是針對公眾活動、示威活動而發表,可見曾偉雄對公民社會的態度。曾偉雄針對公民活動從來不遺餘力,除了以高傲姿勢冷對批評,也致力執行政治檢控,秋後算賬。自曾上任以降,警隊拘捕了至少2300名示威者,數字是歷年之高。數字除了反映遊行、示威活動增加外,也見曾偉雄絕不手軟,最近更拘捕三名於一年半前參與示威活動人士,可見曾偉雄對待公民活動格外用心,不容許任何「放生」之例。此外,近年警察針對遊行不斷,加強「不反對通知書」中的條款和限制,包括主辦糾察人數、示威物品體積限制、時間控制等要求,主辦若有錯失,警方即以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控之。事實上,去年民陣主辦「七一大遊行」後,警方就以「頭車」慢速等為由,指控民陣違反「不反對通知書」,並拘捕民陣成員,更沒收手提電話。由是可見,警隊已成為政府對付公民社會和反對聲音的主要支柱,警隊也樂意配合,並盡力打擊公民活動的組織者和參與者。

濫暴成性 無從監察

自曾偉雄上任始,警隊使用胡椒噴霧次數婁創新高,「雨傘運動」期間除了使用催淚煙外,更出現警棍常規化之勢。警隊的武力指引一直受《警察通例》第二十九章所規管,是有例可依的武力準則。然而,第二十九章是警隊的秘密指引,公眾無權閱覽,保安局也為警隊把關,拒絕交給立法會。「雨傘運動」正顯示上述對公眾權并的不利,公眾無從判斷警員是否作出合理武力繼而作出投訴。「雨傘運動」期間警員大量駛用警棍,並以意為主要武力,使用期間不但出現朱經緯無故向途人揮打一事,前線更刻意抽打示威者頭部,執行可致命武力,加上警員並非一時錯失,而是持續地向頭部攻擊,可見警隊濫用武力已成為「常態」,市民也被蒙在鼓裡,警察只一味強調使用「最低武力」,市民無法監察。曾偉雄拒絕回應濫暴之事,明顯希望保留日後警隊更大的行動力和威懾力,形造警暴的威嚇,製造白色恐怖。

警隊政治化 漸成黨衛軍

曾偉雄在任的四年間,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多次發表聲明,主動介入社會爭議,令人質疑警隊能否維持政治中立,不偏袒個別政治勢力或政權。然而,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曾在去年7月2日發表聲明,以內地「尋釁滋事」形容示威者,令人懷疑前線何以運用具政治色彩的言詞作評論;去年10月,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再次發出聲明,批評「雨傘運動」破壞法治,同時引用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中國夢」和內地法治觀評擊示威者;「雨傘運動」中,建制派的「撐警行動」終演化成「藍絲帶運動」,有警員被揭發在辦公室門上貼上「藍絲」,也有「談判專家」在執勤期間帶上「藍絲」,事情被外界質疑警隊已介入政治角力,更在辦工期間參與政治運動,最終曾偉雄只是「言論自由」評價事件,沒有回應「藍絲」的政治性和警隊遵守中立的原則。

以公帑「擴軍」 警隊不斷擴大

整體而言,曾偉雄在任期間不斷增加警隊開支添購裝備及擴充編制,自2011年始,警隊每年均購入「特別用途車」,雖然預算在2013-14及2014-2015年度有回落次勢,但2015-16年度卻以86%的增長率加大開支,不但擴充機動部隊人手,同時以2700萬預算,購買「水炮車」。一日香港政治生態不變,社會必會抗爭不斷,曾偉雄在退任前「擴車」必定是最後一個任務,為新任處長準備未來行動的基礎。然而,曾偉雄的四年已徹底改變警隊文化,問題百出,現時擴充警隊不但無助修補警民關係,間接縱容警隊早前的過失,容許未檢討就擴充的方式出現,絕非社會之福。

總結

短短四年,曾偉雄破壞了香港警隊努力經營的專業、中立、守法、可信的形象,製造警民關係的冰點;也因為曾偉雄無限放權和包庇,前線濫權濫暴和政治化已成風氣,警權問題沒有最多只有更多。不論未來處長是誰,新任處理也難以改變曾所創造的警隊格局,也因為政治問題未解決,警民矛盾也難以消解,難以收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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