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已久的特首普選方案終告出爐,一如坊間所預測,2017年的特首普選將會按照人大8.31的決定,候選人需得到提名委員會的一半委員支持,而且提名委員會將按照現時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換句話說,所謂的特首普選只是於現有的小圈子選舉中,披上全民投票的幌子而已,所產生的特首都只是小圈子的產物,唯一分別只是加以全民投票的背書,為特首的行政霸權更加無限充權,所以香港人為何要袋住先?
特區政府一直都呼籲市民,及揚言否決的泛民立法會議員袋住先,先接受現時的特首普選方案,之後再作修改。筆者先不談論在人大8.31決定下,有如何的修改空間,所以所謂袋住先都只是欺騙市民的廢話。
筆者其實只想提出一個論點,根據基本法第45條,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條文絕對是最終的解釋權,特首普選方案是沒有袋住先,只有袋一世。「最終達至」已是最清楚的中文說明,筆者真的不明白經常強調尊重基本法的特區政府,為何視這條文於無物,公然破壞基本法的憲制精神,到底是他們對中文的錯誤理解,抑或是他們口說尊重基本法,但心裏就不惜破壞基本法,為的是瞞騙市民袋住先,筆者相信答案已經不言而喻。
如果香港政府認為人大決定都已經是不能撼動,那為何基本法可以公然踐踏,胡亂修改其中條文?故根本袋住先是沒有可能發生的事,特首普選改革只有一次機會,只有袋一世才是真正的答案,甚麼袋住先,甚麼日後優化的言論,這些都只是特區政府的門面說話,為的是欺騙市民接受假普選。
筆者認為2010年,香港市民已經被欺騙一次,而且今次關乎香港的特首普選是否真普選,所以絕不能袋住先,甚或基本法其實一早已說明一切,特首普選只有一次機會,絕不存在日後再改革的幻想,所以香港人要堅持到底,直至香港有真普選。筆者亦不妨借用今次政改方案的口號,2017一定要得,而且一定要真。香港人不是要在現有的選委會架床叠屋的傀儡普選。香港人要的是真正普選,而不是傀儡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