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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反吸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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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不吸煙,亦不喜歡二手煙。在禁煙條例實施之前,會避開煙味大的食肆,現在選擇多了,是禁煙條例的受惠人,感謝你們。可是,筆者現在必須強烈反對再次擴大禁煙區及全面禁止電子煙的建議,以上建議是以反吸煙者為名的霸權,野蠻專制,是對吸煙人士權利的踐踏,亦是對自由社會的鄙視。

首先講擴大禁煙區,香港人是非常懂得體諒對方感受、互相尊重的。筆者的朋友,有不少是吸煙人士,他們知道其他人不吸煙,煙癮起,都會「行開」,走到街上,在戶外地方吸煙。而筆者亦尊重他們的選擇和決定,更不會勸他們戒煙。

現在室內、公園、車站都是禁煙區,他們站著、停留抽煙的地方,其實不多。擴大吸煙區,他們日常生活、工作,可以去邊度吸煙,他們的權利受到嚴重的傷害。

至於他們的健康,難道經過過去幾十年,鋪天蓋地的宣傳教育工作,你以為吸煙的市民不知道「吸煙危險健康」嗎?他們吸煙,不是因為無知香煙對身體的影響,而是其他原因,例如要減壓。你們對非吸煙者的保護已經好足夠,而吸煙者亦會和需要為自己的健康負責,他們不需要你們家長式的政策。

至於全面禁止電子煙,更是荒謬,是對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自由社會的鄙視。

香港不禁煙,只是禁止香煙廣告,對於香煙的銷售,是規管。我們有什麼理據去全面禁止電子煙?你們說電子煙可能含有害物質、損害健康。假如這種叫禁煙的東西如香煙般對身邊有害,香港是有法例規管,這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電子煙不受這條例規管,因為它沒有含有受規管的成分尼古丁。

另一方面,這地球含有害物質、損害健康的商品多的是,以你們的邏輯,全部都要禁止。含有咖啡因及大量糖份的汽水,不知由什麼化學品製成的漢堡扒包,基因食品,還有會損害視力的電子產品,令人上癮的Facebook,大台那些反智、令人無知的電視節目,都要禁止?

假如你們的建議受接納,此例一開,有權有勢的人,便可以隨他們的好惡,以同樣方法、理由,殘踏港人的人權和自由,香港所餘無幾的自由和理性,不久之後將會因為你們和與你們般專制的當權者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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