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Manson Wong
造價一千四百一十五億元的第三條跑道興建計劃,可以完全不經由立法會審議和財委會通過,便可由梁振英一男子操控的行政會議拍板決定,姑不論興建第三條跑道是否有所必要,有關決定已經敗壞綱紀,是689繼以行政會議成員酬庸失意於創科局局長的楊偉雄後另一離經叛道、破壞現行憲政體制的劣行。如果被公然剝奪僅有財務監察權力的立法會也默不作聲,欣然接受,那麼立法會可以休矣,應該解散,是否全面普選產生,已經無關宏旨。
這單明目張膽官商勾結的惡行,其實並非新聞,因為早在一個月前,機管局已經公佈有關建議,只待行政會議通過而已。最荒謬的地方,就是明明挪用公帑,一分一毫都是全港市民的血汗錢,機管局卻運用語言偽術,包裝為「自資」融資興建,可憐主流傳媒輿論也跟着鸚鵡學舌,照單全收,還要在工程進行期間,每個離境乘客繳付一百八十元建設費,美其名為「用者自付」。
機管局是政府全資擁有機構,只不過是以法定機構形式私營運作,若非領匯上市後惡行昭張,嚴重影響公營房屋居民及商戶權益,當日幾乎一致贊成領匯上市的政黨政客,為了選票,才假惺惺聲討,輿情因而不利極欲私有化的機管局,否則今天興建第三條跑道就會變成「商業決定」,不由公眾反對。但機管局是香港國企,所有收入扣除營運開支和預留發展用途外,盈利都要盡交付政府,也是每年財政預算案的經常性收入主要一部份,每年為數約五、六十億元,機管局根本無權決定保留未來十年的盈利,行政會議未經立法會同意,亦不能單方面拍板決定。作為立法會議員,包括立法會主席,不管任何黨派,有關決定根本公然剝奪立法會按照《基本法》第七十三條賦予的權力,如果不堅決反對,就是失職。因是之故,需不需要興建第三條跑道已非問題的關鍵,也非爭議的要點,立法會應先行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有關決定,阻止機管局在行政會議的認同下非法挪用屬於庫房的公帑。
至於香港需不需要興建第三條跑道,所有關於技術性的爭拗,包括環保、目前機場容量有否充份利用、空域擠塞問題是否真的經已解決,以至控制飛機升降的專才是否足夠等等,其實都是次要,因為如果最重要的前提未能確定,一切也是徒然。機場第三條跑道最終興建完成,亦勢將成為得物無所用的大白象工程。
最重要的前提就是香港能否在一國兩制下真正實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因為香港作為亞太區最重要的航運樞紐,航線四通八達,遍及全球,比較優勢遠遠超越大陸任何城市,全因《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賦予香港獨立與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民航簽定互通航道的協議。倘若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不保,一國兩制名存實亡,香港淪為與內地城市無異,本港的航運業和航運樞紐地位能否持續下去,肯定成為疑問,未來的乘客和貨運數量不僅不會增長,反而大有可能倒退,興建多一條跑道只會得物無所用,徒浪費公帑而已。
明乎此,政治與經濟的密切關係,牢不可破,香港一日沒有實現貨真價實的民主,一日由689一類獨裁政權管治,任何大型基建計劃就只會淪為官商勾結的產物,港人一定要堅決反對。
原文刊在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