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6名菲律賓籍外傭因為沒與僱主同住,遭入境處以違反入境條例拘捕。多個關注外傭權益的團體前日舉行記者會,批評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並不合理,應交由雙方協商。各團體希望政府盡快檢討法例。
政府在2003年修改入境條例,強制所有外地聘請的家傭必須留宿。身為外傭僱主20年的Doris Lee批評,修例為她「帶來許多不便」。她表示,香港居住環境狹窄,要在家中另闢地方給外傭居住而又不損雙方私隱,幾乎不可能:「孩子小時候,外傭還可以與他同睡,方便照顧」。現在孩子長大,兩人難以同房。她認為政府若關心僱主難處,就不應這樣規定。她同時認為政府沒有向提供足夠指引,讓僱主清楚要提供怎樣的居住環境給外傭。
現時,政府只於外傭合約中簡單要求僱主需「為外傭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但於實際空間大小上並沒有明確規定。Doris無奈道,部分僱主正認為家中沒足夠的私人空間,才希望外傭在外留宿。她質疑為什麼選擇權被剝奪?新婦女協進會代表陸潔玲亦批評政府沒有積極處理外傭居住環境惡劣的問題。她認為外傭必須留宿對僱傭雙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僱主是單身男士,而外傭是女士,那麼同屋一簷下難免會存在很多尷尬」。她怒斥政府不解決僱傭同住所帶來的問題,但又阻止僱主嘗試處理,非常不合理。
住處缺私隱增加家暴機會
關注外勞權益的移民工牧民中心代表Cynthia Ca Abdon-Tellez稱,難以接受刑事化外傭在外留宿的自由。她又指,強制留宿除令外傭被逼居於極狹小的空間如廚、雜物房、廁所等,更增加她們遭受家庭暴力的風險。
牧民中心於今年4月進行調查,訪問了3004名留宿外傭,發現約三成受訪外傭沒有自己的睡房,要睡在走廊或客廳;另外八成外傭表示曾經歷不同方面及程度的暴力:接近六成遭受言語暴力,而身體暴力及性暴力則分別佔18%及6%,情況嚴重。Cynthia指政策推出10年,絕對需要檢討。
職工盟代表林英卿並不贊同入境處指,強制留宿是為了保障本地家傭就業。她認為,不論本地或是外籍傭工,都應享有同等的待遇,才能確保僱主無法因剝削外勞,而減低聘請本地工人的意欲。再者,外傭與家務助理分別是全職和兼職兩個市場,不能相提並論。主持周澄根據立法會會議記錄,2003年政府提出修例時,在外留宿的外傭只有約1000人,時任政務司長曾蔭權承認「本地與外籍家傭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市場」。而2010年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調查顯視,多達六成家務助理每月工時少於72小時。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成員、從事外傭超過23年的Parichat表示,她只是希望外傭可以獲得基本尊重。她認識不少外傭因為居住於僱主家中,星期天也被「捉住」工作,不能放假。她相信修例有助改善此問題。
編輯:方鈺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