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現多宗縱火案(多個垃圾桶被焚、兩次水貨舖縱火),涉事者似乎都是以小組形式運作,從網上可見的資料所見,這些小組應該是對社會現況強烈不滿,成員對以激烈手段表達不滿的信念極強。
他們可能認為這些行為是改變社會的必須手段,而社會大眾對這些行為的負面看法,在他們眼中是愚蠢的,這令人想起搏擊會(Fight Club)這套戲裡面那個由男主角Edward Norton精神分裂的另一人格(Brad Pitt)建立的地下組織,這個組織的成員對於Brad Pitt顛覆社會的信念極度崇拜,即使是為這個組織發動的危險行為負出沉重代價也在所不惜。
這些縱火案令人擔心的地方,是當這些小組的行動愈演愈烈,而他們希望帶來的改變沒有出現,但社會對於這些做法反感,轉為支持保守甚至鎮壓一方,就好像六七暴動時那樣。反英抗暴初期,社會階級矛盾嚴重,社會對左派並不是那麼厭惡,也不是那麼一面倒支持港英政權。反來暴力升級為縱火殺人和炸彈傷及平民,社會才開始轉向支持掌握制度和媒體權力的政府,暴力手段造成的傷亡也成了政府的最強的宣傳工具。
也許縱火者認為縱火是對水貨問題及社會不公義迫不得已的反抗。網上有些人稱他們為勇士,對於那些質疑縱火的意見群起攻之。對於一些活在社交網絡的回音室內的人來說,他們可能認為自己的做法完全沒有問題,甚至會覺得反對他們的人就是維穩,那些不贊成的社會大眾是「港豬」。或許在他們眼中,縱火是香港「革命」或者「建國」的第一步,那些愚昧的大眾不會明白他們行動的意義,他們也不需要愚昧大眾明白。可是,政治現實是一旦行動與社會脫節,所謂的革命不旦不會成功,而且會令社會更趨向反動,他們的犧牲也不會得到同情。
也許支持縱火行動的人會認為我是危言聳聽-縱火只是針對那些水貨,不是要造成傷亡,或許就好像美國獨立運動裡面把茶葉倒進大海的波士頓茶黨一樣。但是縱火這回事與倒茶落海不同,前者只要有些少意外,便會造成無辜平民死傷,過往香港已經發生過太多這種悲劇,例如石峽尾匯豐縱火案、聯合廣場縱火案、尖沙咀卡拉OK縱火案、大角咀五金舖縱火案,每一宗都有「意外」,都有無辜市民死亡。一旦發生這種悲劇,那些有份策劃、煽動、叫好的人全都難辭其咎。
我要說的是,如無意外,縱火這種行動,不單容易造成反效果,而且一旦造成傷亡,那將會是永不磨滅的傷害。
我知這些說話有關人士不會聽得入耳,或許會有些人認為我在抽他們後腿/維穩/港豬,但我是憑良知說出我認為必須說的話,希望諸位真心為香港去拼的朋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