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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Jimmy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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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讀了你的信,說實話,我的心情十分矛盾。我與你同樣對政府處事手法憤怒,因為目前的政治氣氛和梁振英政府扭曲程序,分化社會,令整個有關科技局的討論失焦。

我和大家一樣,不會天真地以為重設科技相關政策局就等於所有問題迎刃而解,水到渠成。相反,創科局只是其中一步,目的是要有人對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負責,像其他國家一樣統籌現在散落於不同之間的工作。說白一點,就是要有人為科技「孭飛」,要有人「踢」其他政策局、部門和公營機構做事,要有人問責。

從2003年資訊科技及廣播局被「殺局」,到2007年連「科技」兩個字都不見了,我和業界很多朋友都目睹政府對科技的重視江河日下。最起碼,瑞典、芬蘭、美國、新加坡、南韓等國家都有一套完整的創新策略和推動科技的政策,香港呢?不斷說香港創新力、競爭力下滑,我們有甚麽可以做?

為甚麽十幾年前政府吹噓知識型經濟,到今天還是原地踏步?發展創新科技和創業與很多其他政策範疇有關,而現在的架構之下,科技根本不是一個top priority,而更像是一個afterthought。就好像最近說「聰明城市」(我很不喜歡的名稱)和發展、規劃有關。幫中小企和IT人創造更多機會,需要政策局的影響力,而不是靠部門各自修行、各有各做。

我和很多香港人一樣,不想幾十年後的香港繼續靠炒炒賣賣、年輕人做著看不到前景的工作。對我而言,創科局代表的不是「業界利益」,更是講了十幾年還原地踏步的「產業多元」,甚至以科技改變香港,是創造更多好的職位,更多向上流動的機會,這同樣是民生問題。我深信,重視資訊科技發展的社會,是對捍衛自由的最佳保障。

世界不停地變,科技發展不會等香港解決政治問題而停頓。若我們怕創科局濫用權力和資源,就要監督政府交貨,例如要求政府開放數據、資訊公開透明、確保網絡自由,這些我一直在做,也必定會繼續。

十二年來要求重設科技局,和否決831決定下的政改方案一樣,都是我重視的承諾。我不期望你會立即認同,只希望大家互相理解不同看法。我樂於和你(和大家)繼續交流,謝謝。

莫乃光上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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