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署名「無腦無理想讀者」的電郵,提供了警察暴力的「國際標準」。署名當然是自謙,小弟不才,缺乏這種暴力國際視野,無法避免偏頗。讀者提供的資料,令我開闊眼界,長了見識。
為了忠於原意,做一次文抄公,原汁原味,把讀者來郵刊登出來:
吳先生,
真「頂唔順」港人井底看世界之見,香港就是世界的中心,國際新聞就雖然發生在同一地球上,但就不只視聽而不見不聞,其實就無興趣知,(知嚟為乜哎,同我要的民主、自由、正義無關呀……)
今天新聞,就最少有兩單勁爆頭條講先生文章說及的「警察的瘋狂表現」,但不是先生說的香港警察。啊,原來他處亦有警察的,但做警察亦肯定不會用掍打犯法人士的,又肯定不會用胡椒噴霧的,更肯定不會用催淚彈的(怕甚麼用「彈」這字)。
這剛巧只是今天的新聞,如看有報章以來的新聞,類似的可多不勝數;不少已如民主美國那項真的殺了人:
香港警察未算「失控」了,俾着不少香港市民,氣憤起來都會說不如用炮,用坦克,用炸彈、用原子彈…啦!警察用這麼小兒科的都無用呀!警察失控?另一方可以說他們太克制了…
原來有香港人是與先生的觀點正正相對的呢。(不只是地球另人邊的人啊。)
無腦無理想讀者
讀者提供的兩條「超連結」,「井底之蛙」當然如獲至寶,立即上網看個究竟。澳洲Skynews的新聞,報道警察用警棍制服一個女人,她與三個男人,毆打與他們有車資爭議的計程車司機,更揮拳打向女警面部。警方翻看閉路電視,認為警察武力合理,決定不對使用警棍的警察作出調查。
另一條是美國CNN的報道,香港媒體也有相當篇幅,美國各地接二連三發生警察打死黑人事件(為何都是黑人?)有被警察箍頸窒息而死,有警察一下車不夠幾秒就開槍擊斃「嫌疑人」,有死者是十多歲的黑人青少年。大陪審團決定不對一宗案件的涉事警員作出起訴,引發騷亂,更蔓延全美國。
讀者提供這些資料,無非想說:你們都崇拜美國澳洲這些民主國家,他們也對「暴徒」毫無留手,香港警察還沒開槍殺人,吵甚麼!
明報‧三言堂‧20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