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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搲爛塊臉耍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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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10日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開宗明義表示,「一國兩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開拓前進。」不斷探索的潛台詞,就是將香港回歸17年來中央的違憲亂政解說為開拓前進,白皮書是宣示中央搲爛塊臉赤裸裸地向香港人民耍無賴。

白皮書*五《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白皮書*二更表示「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白皮書的闡述是全方位顛覆「一國兩制」。

歷史記載,1987年4月,在《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中,鄧小平已經強調《基本法》的重要性,指出「我們的一國兩制能不能夠真正成功,要體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裡面。」《基本法》的序言明確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

香港回歸後,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由《中英聯合聲明》規定,《基本法》是其法律表現形式,第一百五十九條明文規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基本法》就是「一國兩制」的具體規定,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就是落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中國奉行中央集權單一制,單一制的國家只能有一部憲法和一個中央政權 ,地方權力不是固有而是源自中央授權,地方的自主權或自治權是由國家整體通過憲法授予,香港的自治權來自中央授權絕對正確。

但香港與國內地方的授權有別,國內授權是由政治體制決定,地方的管治權是從屬於中央政權,受中央領導。而對香港高度自治的授權基礎是依據《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基本法》第十六、十七及十九條已明文規定,自治權是自行處理的完全自治,不受中央政權領導和監督,實踐「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授權就是分權和對中央限權。

《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確立香港與中央屬於單一制關係而不是聯邦關係,明確中央政權擁有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宣示中國憲法的效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絕對的。

《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全國人大通過第二條授權香港實行高度自治,已清晰標示《基本法》是中國憲法的一部分。經過第二條的授權,中央不再擁有香港的全部管治權,中央在香港的權力由《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具體規定;而憲法的效力對香港亦不再是絕對,而是通過《基本法》的規定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產生效力。

中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香港是地方行政區域,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就是規定香港的司法獨立於國內的司法系統,不受最高人民法院監督,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自行處理的完全自治。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已經清楚說明經過授權中央不再擁有香港的全部管治權,以及憲法的效力對香港亦不再是絕對,而是以《基本法》第十一條為依據。

喬曉陽論說」認為,「憲法從總體上是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涉及國家體制、中央國家機關的權力方面,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同對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是一樣的。」喬曉陽是權慾薰心導致「識膽包天」。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六月十二日就白皮書與傳媒談話,表示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認為司法獨立的核心是法官、法庭處理訴訟,處理案件和司法程序時,不受任何其他人,包括政府或行政機關的干預。獨立的司法權唔係司法獨立咁簡單,袁國強是「片面地理解《基本法》」,出任律政司司長以來的表現,袁國強向誰人效忠一直是個問號。

《基本法》第八條規定香港繼續實行普通法制度,普通法的司法權,包含在審理案件時對法律作出具約束力解釋的權力;普通法的終審權,對法律的解釋就是最終解釋。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自治權,因此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自治範圍內的條款授權香港法院自行解釋。

「自行解釋」就是確立該等條款的解釋屬於自治範圍內事務,經過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不再擁有該等條款的解釋權。白皮書仍然強調常委會擁有香港《基本法》的全面解釋權,是強盜中的強盜。

《基本法》第二章第十七條包含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違憲審查權,規定香港立法會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但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已經清晰標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不受常委會監督不存在上下級的關係。

第十七條亦規定常委會只能審查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是否不符合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條款,法律意義就是限定常委會的《基本法》解釋權。其他條款的違憲審查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由第一百五十八條具體規定。第十七條對常委會的《基本法》解釋權作出限制,亦已清楚說明,中央於憲法的權力在別行政區的適用性,由《基本法》第二章具體規定。

立法會制定的法律須報常委會備案,一直被解釋為監督權,白皮書*二之二闡述常委會在特別行政區的權力,更故意將「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的規定刪除,又是強盜中的強盜。白皮書以七種外文發表,必定成為國際大笑話

白皮書對「一國兩制」的論述的確並無新意,是喬曉陽、王振民及吳邦國等人的謬論大薈萃,是為「新四人幫」背書,由國務院新聞辦發表有啲騎呢,不知道強調「要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的李克強總理有何感想。白皮書宣示中央搲爛塊臉耍無賴,相信香港人吚家開始會對2047感到恐懼,2047之時,香港人可能不是投奔怒海就是騎住草泥馬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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