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早辯論經民聯梁君彥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佔領運動,及黃毓民動議調查10月3日警方於旺角佔領區的處理手法,兩項議案皆被否決。
分組點票否決兩議案
梁君彥動議調查佔領事件,包括組織策劃、資金來源、引起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問題、對本港各方面的影響、政府的處理手法,功能組別21票、6票反對,地方選區11票、18票反對,在分組點票下遭否決。黃毓民動議調查10月3日警方在旺角處理黑幫襲擊集會市民的手法的議案,功能組別6票贊成6、21票反對,地方選區17票贊成、11票反對,議案同樣被否決。
黎棟國:沒必要調查警方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總結發言表示,警方調派了大量警力到佔領區,執法絕不手軟,若市民報案,必定盡力跟進,絕不認同對警方的指控,希望市民明白「警察都是人」,了解警方難處。他指用特權法調查警方處理手法,會影響部分將進入司法程序,涉及刑事罪行的案件,因此沒必要調查10月3日警方的處理手法。
另外,黎認為佔中完結日期不明朗,當初佔中三子將行動想像得十分完美,聲稱當有暴力發生,會叫停行動,現時雖三子承認情況失控,但已沒有能力叫停佔領者的暴力行為,舉高雙手、表示和平的示威者其實是想製造更大的混亂。他並認為佔中已重創香港法治、經濟及和諧,影響已經浮現,225條巴士路線受影響,包括改道及停駛;地鐵使用人數大增;打擊零售、旅遊等行業;緊急服務亦受佔中影響,佔領區的緊急服務達標時間比例較未佔中前下降。
最後黎棟國表示各人應思考如何不讓情況惡化,警察會在適當時候做適當的事,佔領者應和平散去。
黃毓民:佔中早已完結
提出議案的黃毓民表示,佔中早已在9用28日警方發放87枚催涙彈時正式完結,建制派議員現在只是對不存在的敵人作攻擊,屬空想敵人。他指9月28日當日,佔中三子眼見警察舉起「停止衝擊否則開槍」的警告後,便呼籲民眾離開,當時已顯示佔中告終,民眾不但沒帶離去,反而自發戴上口罩避免秋後算帳,並擴大佔領區域至旺角、金鐘及銅鑼灣,可見此民眾運動非政黨及佔中三子帶領,指責建制派焦點錯誤。
葉建源:不應濫用特權法打壓不同政見
葉建源認為運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佔領人士,與立法會職能不一致。他指在三權分立制度下,立法會應監察行政機關,並不是調查民間團體,不能以特權法作為打壓不同的政見的工具。他又指而在今次的問題上,警方是磨心,問題核心並不是警隊,用特權法調查警隊只是希望了解真相。
另外,葉認為爭取真普選是運動的核心,亦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並不是其他議員所說的港獨,與分裂國家沾不上邊。他說引起佔中的土壤是社會的不公義、政府倒行逆施、政制不民主,我們應該針對問題根源,而非去調查佔中的資金來源或大大小小的暴力問題,若立法會不能切實監察政府,只會令市民失望。
建制派撐查佔中
民建聯陳鑑林表示學生被利用,有組織把學生擺頭陣,是博市民同情之用,而此場運動是「黃傘之亂」。他直指運動涉及外國勢力,因為有美國民主基金資助,組織命令群眾故意違抗法律,法治必遭侵蝕。他亦引大律師公會批評參與者以運動目標來危害法治,理據站不住腳。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運動為港版顏色革命,無論在示威者訴求或行動上,與網上顏色革命手冊之描述相似。他指今次動議成立專責委員會徹查運動資金來源並非針對市民或民間團體,而是要求調查運動資金來源。黃提出參與佔中之泛民議員不能成為委員會成員,因為此運動為違法佔領,參與佔領議員本身已違法,加入專責委員會有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