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說:人們手裡的金錢是保持自由的一種工具。
世界沒有絕對自由,在法律層面而言,法律不禁止的,你都可以做,這是你的自由,而持有更多的錢,就可做更多的事,擁有更多自由。
但凡是法律所禁止的,就非你付錢就能為所欲為的,如殺人傷人即不可,香港現時還算是這樣的地方吧!但凡事總有例外,世上有很多地方,只要你有權,法律所禁止的,你同樣可以做。幸運地,偉大的祖國─中國就有這個傳統,「刑不上常委」眾人皆知。至於一般地方土豪惡霸及達官貴人,仗勢凌人而不受法律制裁的,更多不勝數。戴避孕套不算強姦的言論,據說就是貴州某公安局的官方說法。另外,『我爸是李剛』,更成了眾人一時趨之若鶩的夢想。中國人趨炎附勢,無非是想追求人本生而有之的自由罷了,有何過錯呢?
盧梭雖終身崇尚自由,但也曾歎說: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歎惜盧梭生不逢時,如他遲出生個二三百年,來中國走一趟,就會如魚得水。數現今世上最自由的人,非中國那些達官貴人莫屬。以盧梭的睿智,在中國博得一官半職不難,到時自由於他又有何難。
你可能會反駁我,盧梭是不屑於破壞他人自由,以實現個人自由的。說出這樣的話,你大概是那些遭受剝削自由的其中一位受害者吧?看你義正辭嚴,是想與其他受害者一起為自由而抗爭吧?出發點是好的,但請你看看與你一同受害的人,與魯迅筆下密封鐵屋內即將窒息而死的人何其相似。如你打算喚醒他們,打算告知他們鐵皮屋內即將耗光氧氣,他們可能還會指斥你:「什麼缺氧?你看得到缺氧嗎?」有些人還會問你何為氧氣?或者乾脆答你:「缺氣就缺氣吧!反正也不會那麼快死,睡多一會吧!」
所以,如果你是那位醒來的人,面對操控鐵皮屋的人,最理性的做法當然是與他做一次交易,跟他說:「如你不放我出來,我就會叫醒屋裡的人。」雖然縱使叫醒屋裡的人,操控者也未必放在眼裡,但難保他為了息事寧人,或想人替他管理一下鐵皮屋,索性就放了你。別再堅持什麼道德、普世價值了,尼采早就告訴你上帝已死,再無所謂的絕對道德,做人就重要的,是識事務者為俊傑。
香港政圈識時務者多不勝數,如劉江華、馮煒光就是其中表表者,所謂「別人笑他太無恥,他笑他人無位上」。作為失敗者,你只能阿Q精神去咒罵他們一番,而他們得到的卻是白花花的銀子,赤裸裸的女人。你日後生個女兒出來,難保他們能夠優先享用。誰是人生贏家?這是常識吧!
更何況,就算鐵皮屋內的人醒了,破屋而出,那又如何呢?他們是崇尚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他們會原諒你的出賣,甚至讚稱你懂得把握時機。君不見建制紅人曾鈺成仍受到不少市民大眾喜愛,認為他有料嗎?
信我吧!投奔自由這門生意,做得過的,實贏無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