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組對九巴今年再度獲批加價表示極度失望,並認為長遠必須把巴士公司服務表現指標納入加價考慮因素,並進一步開放九龍及新界區的巴士市場。
過去一年,雖然九巴已逐步採取措施,在脫班等問題方面頗見努力,然而其減少脫班的主要手段,卻並非增加整體運作效率,而是以正式減少班次為代價。可見其於服務之改善實極有限,而且亦係服務之倒退。在服務水準未見明顯改善下,有關當局卻仍然批准九巴加價,此舉實在使人深表遺憾。
九巴從2008年起計,至今六年,連本次加價在內,已先後再度加價三次,總加幅超過一成,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反觀另外兩大專營巴士公司,在面對同樣的經營壓力下,仍然錄得盈利,而且城巴和新巴自2008年加價後未曾加價(其中城巴非過海路線更是從1997年起未曾加價)。這是早年引入競爭後的結果,而相信不少市民和我們一樣,認為適當競爭是能為乘客帶來服務及金錢上的得益(城巴曾因財務表現良好而不獲准加價),增加收入亦可以從提升服務、吸引更多乘客著手,而並非只有加價一途。
另外,九巴自去年以來經常聲言急需透過重組路線減省成本,並不滿重組受到區議會及地區反對所攔阻。但事實上,從目前推出的各區路線重組計劃可知,九巴不僅沒有提供足夠的誘因和補償(例如全面的轉乘計劃和合理的分段收費),亦不曾理順收費結構(例如相同里程收費卻大為不同),甚至借路線重組之機大幅加價(例如沙田區域性重組建議中,多條路線在重組後服務範圍相近下大幅加價兩成以上),受到乘客反對是絕對可以預見的事,九巴絕不應把責任推卸到市民和議員身上。
現時港府正考慮在鐵路加價機制中加入服務表現為考慮因素之一,我們認為在檢討巴士票價機制時亦應同時參考巴士公司的服務表現指標,如班次準繩度、服務班次之是否合理調整、整體乘載率等等。本組相信,這些指標可以更準確地體現巴士公司的服務水準,從而與市民大眾的期望相契合。
最後,我們亦需提醒政府,現時政府正透過「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資助巴士公司,容許巴士公司加價等同增加政府開支,政府必須提高對巴士公司服務表現的監察力度,並盡快檢討有關優惠計劃,例如考慮以百分比折扣代替現時的$2定額優惠車費,使資助不會因加價而需由納稅人全數承擔,成為庫房下的無底深潭。